关于做好2018级转专业学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28       单位: 教务处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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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财经大学关于印发2018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政教〔2019〕3号)及各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就近期各学院转专业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1.各学院根据《2018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和本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其中转专业工作中面试环节要求全程视频录像,所有视频、音频资料学院留存备查。严格按照前期下发《关于严肃2018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纪律的通知》的有关纪律要求,一经发现或被举报,经查证属实,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2各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对预录取名单进行公示,要求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同时提交预录取名单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

3各学院在录取环节需要特别注意学生转专业志愿填报情况,预录取前需和学生本人确认,避免公示学生出现多专业同时预录取的情况。

4请各学院于9月6日前提交公示无异议的学生转专业预录取名单(格式见附件1),要求纸质名单需要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印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jk5809@163.com。

5教务处汇总预录取名单,经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全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学习。

6校纪委、监察处及教务处对转专业工作开展监督监察,受理有关申诉和信访举报。各学院纪检委员要参与工作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本级党组织和校纪委报告。

业务咨询电话:0531-88525809(教务处)

申诉举报电话:0531-88596235(纪委、监察处)


转专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 务 处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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