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省级精品课程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14       单位: 教务处       浏览:

舜耕校区、燕山校区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鲁教高字〔2011〕9号)文件的规划部署,“十二五”期间,在全省建设5000门左右山东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以全面提高山东高校课程建设质量,使高等学校绝大多数优势、特色专业都拥有多门省级精品课程作支撑。因2011年度省级精品课程的建设方式和评审办法都有一定幅度的改革,请两校区各学院一定准确领会并认真传达文件精神要求,做好2011年度省级精品课程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建设内容及申报条件

1. 课程建设方式。“十二五”期间,我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采取单门课程建设与多门课程联合建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课程建设实际,选择单门课程申报省级精品课程或多门课程联合申报省级精品课程。

多门课程联合申报省级精品课程的,不同课程之间应存在内在的、紧密联系,课程教学内容要相互贯通,可以综合规划并形成有机整体,课程建设共同满足对人才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要求,一般依托专业大类或系列课程进行建设。

为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鼓励建设、申报实践教学课程。

2. 课程基本要求。单门申报课程开设时间需3年以上。联合申报课程中,要求每门课程开设时间2年以上,课程数量一般为3-5门,每门课程申报地位相同,申报排名不分先后。往年国家精品课程或省级精品课程可参与1次联合课程的申报。

3. 课程体系。课程设置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成才规律,符合专业人才培养要求。按照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构建课程建设平台,整体优化课程内容,重组课程结构,构建以能力为核心的课程体系,有利于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培养。

4. 课程内容。课程内容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需求和人才培养需要,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教育教学规律,能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积极吸收行业企业参与课程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课程的理论和实践教学内容分工恰当、相互支撑,满足对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鼓励建设双语课程。

5. 课程负责人。每门课程设负责人1名,课程负责人必须为本校专任教师,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学术水平高、教学能力强。课程负责人负责课程建设的规划、组织与实施。

单门申报课程:本科课程的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含教师系列的教授和非教师系列的正高级),近三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2轮。

联合申报课程:本科课程的负责人原则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近三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1轮。

6. 课程师资队伍。每门课程拥有3名以上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的主讲教师。课程师资队伍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学缘结构合理,专兼职教师比例适当,注重教学团队建设。鼓励有行业背景的教师参与课程建设。同一专任教师申报省级精品课程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门,引导更多的教师参与精品课程建设。

7. 课程教学方法与手段。遵循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教育理念,针对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不同特点,合理进行教学设计,推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恰当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有效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果。

8. 课程实践条件。重视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整合实践教学资源,使其能够更好地满足创新型人才培养要求。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创新实践教学模式,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9. 课程教学资源。课程的网络教学资源丰富,课程网站畅通,能够很好地发挥辅教辅学功能,满足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需要。课程在省里评审时,要求课程网站提供40分钟的说课录像(关于课程的整体设计、课程性质、内容简介、师资队伍情况、教学方法等有关课程内容,学生可以不参与录像),课堂教学录像上网50%以上,并承诺其余教学录像1年内全部上网。选用国家精品教材、省级优秀教材、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或高水平的自编教材等优秀教材,实验教材配套齐全,能够满足教学需要。

10. 课程教学效果。对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达到了既定的教学目标。校外专家、行业企业专家、校内督导及学生对课程教学评价结果优良,评价材料真实可靠。

关于省级精品课程建设详细内容和具体要求,参见《山东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附件1)和《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附件2)。

二、申报限额与遴选范围

1.申报限额。按照教育厅要求,我校舜耕校区、燕山校区各向省里推荐3门课程参加省级精品课程的评审。舜耕校区、燕山校区各学院限报1门课程(单门课程或联合课程均可)。

2.遴选范围。考虑评审时网站建设要求,单门申报课程要求从舜耕、燕山各校区往年校级精品课程中推荐申报,联合申报课程中要求其中至少有一门课程为校级以上精品课程。

3.为避免重复建设,要求申报单门课程不得与两校区往年已获省级精品课程立项的课程重复(原山东经济学院、原山东财政学院往年省级精品课程名单见附件3和4);联合申报课程由于为省教育厅首次建设,不作此要求。

三、材料申报与网站建设要求

1.材料申报。本次申报采取课程负责人申请与学院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各课程负责人认真填写2011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表(附件5)、2011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联合申报精品课程整合优化情况表(附件6,单门申报课程不填)、2011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7),于10月21日前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申报表需双面打印),燕山校区报送至办公楼530房间,舜耕校区报送至办公楼309房间,同时发送电子版文件至教务处教研科邮箱jiaoyan5869@163.com, 邮件名称请注明“××校区××学院推荐申报2011年度省级精品课程《××》”字样,过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孟老师,82911061(内线:71061),李老师、梁老师,88525869(内线:65869)。

2.网站建设。请各申报课程负责人于学校组织遴选评审前参照《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附件2)中课程建设各类指标内容及要求,加强精品课程网上资源建设(不含教学录像),做好网上评审准备。网上链接:校园网主页右边“快速通道”栏目下的“精品课程”子栏目。网络支持:舜耕校区联系人:钱老师,联系电话:82911103(内线:71103);燕山校区联系人:李强老师,联系电话:88525348(内线:65348)。

3.课程录像。课程录像将于校内评审结果公布后统一组织录制,由推荐参评课程负责人组织主讲教师进行录像,要求在省教育厅评审前录像材料全部上网。

四、评审时间及评审方式

1.评审时间:2011年10月22日-24日

2.评审方式。课程评审将采取材料审阅和网上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评审的精品课程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由学校推荐参加省级精品课程的评选。

附件1:附件1 山东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doc

附件2:附件2 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本科,2010)doc.doc

附件3:附件3 原山东经济学院往年省级精品课程名单.doc

附件4:附件4 原山东财政学院往年省级精品课程名单.doc

附件5:附件5 2011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表.doc

附件6:附件6 2011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联合申报精品课程整合优化情况表.doc

附件7:附件7 2011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1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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