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4       单位: 党委保卫部、安全管理处       浏览:

各教学院部(科研机构)、各职能部门、各教辅单位:

2019年暑假即将开始,为落实学校暑假工作要求,确保校园安全稳定,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进行安全教育

放假前,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及班会等形式,通过安全教育课、发放安全知识手册、安全演练、事故警示教育等途径,以防火、防盗、防骗、防食物中毒和防交通事故等内容重点,对所有师生都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预防处置能力。引导师生远离黄、赌、毒,不参与各种非法组织特别是邪教组织。提醒师生注意交通安全,出行时一定乘坐正规营运车辆,严禁酒后或疲劳驾车。各学院要扎实开展学生防诈骗教育,指导学生甄别各类信息,要通过正规渠道进行打工和参加社会实践,防止上当受骗。

二、严格开展安全检查

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放假前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要对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水电气设施设备、消防设施器材、消防通道、校园监控设施、网络服务设备等设施设备安全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项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难以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开学前要对重点部位进行复查,确保开学正常运行。

三、全面强化校园管理

一是关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维护、配齐消防设施器材,保证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清除楼道、楼梯间杂物,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二是严格大型活动审批手续,从严格控制规模和数量,避免发生拥挤、踩踏、火灾等重大事故。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提供场所谁负责”落实安全责任,严密组织,要确保绝对安全。

三是装饰装修工程主管单位一定要遵照消防安全要求办理报备手续,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清运垃圾,杜绝堵塞消防通道、遮盖消防设施设备。

四是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关注留校学生情况,掌握思想动态,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四、切实落实值班制度

各部门、各单位要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党综〔2019〕1号),履行安全职责,统筹安排暑期安全工作。要严格执行学校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严格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确保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研判敏感性、预警性、倾向性、苗头性重要信息,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各校区要坚持消防安全巡查,加强门卫管理和校园巡逻,特别是夜间和事故易发区域的巡逻。

暑假期间,各校区校园110工作人员保持24小时值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帮助,可拨打校内报警求助电话,舜耕校区:82911110(71110);燕山校区:88583110(63110);圣井校区:67808110(78110);明水校区:89707110(67110);莱芜校区:0634-5873110。


党委保卫部、安全管理处          

201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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