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0       单位: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浏览: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要求,现开展我校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人选推荐工作,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资助期限不超过48个月。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二、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重点支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依托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赴国外学习。

三、选拔推荐

1.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将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项目,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10日—31日;第二批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0日—31日。申请人应在相应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4)准备申请材料。

2.学生申请人填写《山东财经大学在校研究生出国(境)申请表》(见附件),在读研究生须导师签字后,报所在学院领导签字、盖章。

3.推荐单位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报学院领导签字、盖章。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人选推荐工作。请确保推荐人选完全符合申报条件,并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

四、项目资助内容、申请条件、申请材料要求

项目资助内容、申请条件、申请材料要求等信息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51)。

请申请人于2021年3月25日(第一批)和2021年5月25日(第二批)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包括由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意见表以及所有上传报名系统的材料)报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并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及《单位推荐意见表》(word格式)发至联系人邮箱,逾期或材料不全者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马老师

电话:88525240、82911113

邮箱:lisalee@sdufe.edu.cn

办公地点:燕山校区办公楼709房间、720房间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研究生院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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