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公安部门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党委保卫部、安全管理处现开始办理2021级新生(含研究生)的落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户原则
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调整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省内新生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要求,2021级新生(含研究生)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学校集体户。
二、落户手续
(一)以学院为单位分类收取需落户学生的“录取通知书”和“户口迁移证”(省外户口)或“户口登记卡”(省内户口)。并填写《2021级新生户口迁移登记表》(见附件,文件交换提取码:xshk),电子版与纸质版盖章后与“录取通知书”和“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登记卡”一起报送。
(二)各学院根据所在校区分别办理落户手续(以各学院办公所在地为准)。
1.燕山校区:会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统计学院、法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艺术学院。
户口迁移地址为: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366号山东财经大学。
2.舜耕校区:经济学院、财政税务学院、金融学院、保险学院、国际经贸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数量经济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体育学院。
户口迁移地址为:山东财经大学(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40号舜玉路派出所)。
3.研究生户口各学院按本科生要求单独报送。
(三)分类收取材料
山东省生源学生:
1.录取通知书原件;
2.户口登记卡(原家庭户口本内的本人页)原件。
省外生源学生:
1.录取通知书原件;
2.户口迁移证。
注:将需迁户口学生的“录取通知书”与“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登记卡”一一对应,即一份“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登记卡”与一份“录取通知书”对应,放在一起。并用铅笔在“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登记卡”的右上角写明本人身高。
三、居住证办理
济南市以外户口不迁入学校的学生(含研究生)可以按需到辖区派出所申领《居住证》,办理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
四、注意事项
(一)“户口迁移证”和“户口登记卡”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证件,不得涂改、损坏。凡填写有误的,要重新更换新的“户口迁移证”,私自涂改迁移证作废。本通知要求注明的信息一律使用铅笔填写。
(二)“户口迁移证”和“户口登记卡”必须与“入学通知书”上的名称(所有汉字),居民身份证号码与填写的“出生日期”必须完全一致否则不予落户。
(三)“户口迁移证”中:原住址须标明所在地性质,即:“城镇”或“乡村”。
(四)“户口迁移证”必须是电脑打印,字迹清晰。骑缝线上应填有编号,否则不予办理落户手续。
(五)济南市公安部门可以办理居住证及异地身份证等便民手续,不在济南购房的学生不建议将户口迁入学校。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后,除毕业、退学、开除等原因,户口不能迁出,毕业时学校不保留户口。
请各学院务必于9月30日前,将“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登记卡”、《2021级新生户口迁移登记表》报送至学校党委保卫部、安全管理处户籍科,电子版发邮箱:sdcdhjk@163.com。
燕山校区:办公楼804房间电话:88525846内线65846
舜耕校区:办公楼1007房间电话:82911166内线71166
学生可关注党委保卫部、安全管理处微信公众号:平安山财大,微信号:Safety-sdufe。
党委保卫部、安全管理处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