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12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相关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3             编辑:教务处      浏览:

各有关单位及考生: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简称CET)定于2021年12月18日9:00—11:20、15:00—17:25分别进行。根据《山东省2021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鲁招考〔2021〕13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从严治考切实加强教育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鲁教招字〔2019〕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防疫工作部署

1.考生应减少跨区域流动,考前14天尽量不要离开考试所在地。未在校考生按照学返校要求,做好返校安排。

2.考试前,各学院要指导师生员工开展健康监测,提前掌握师生员工考试前14天健康状况、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建立健康状况台账,杜绝带病参加考试。考生、涉考工作人员自考前14天起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体温测量、身体出现异常情况的,要及时上报。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逐一专业评估,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3.属于以下特殊情形且经综合研判确需参加考试的,应纳入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并采取必要的隔离防护和健康检测措施:

(1)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痰或鼻咽拭子)均为阴性的可以参加考试。

(2)次密接;开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14天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14天者应在就诊的医疗机构或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场所设置特殊考场。

(3)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考生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14天但不满28天者应持有14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4)开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5)从发生本土疫情省份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抵达后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有上述规定特殊情形者,及时如实上报所在学院(考生姓名、考试等级、所在考场、准考证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学院汇总后于12月16日中午12点前报学生工作处(联系人:李为举,电话:81797954,邮箱:xueshengchu4214@163.com)。

二、听力试音及放音安排

本次CET考试所有考场均采用有线放音,请考生务必按照下述安排到自己所在考场完成试音环节。

1.试音时间

12月16日(周四)下午12:00—13:30

12月18日(周六)上午8:30—9:00,下午2:30—3:00

2.试音反馈

12月16日试音如有异常情况,请反馈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圣井校区电话:67809127,燕山校区电话:88596122,舜耕校区电话:82619033);12月18日试音和听力考试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请立即跟监考教师反馈。

三、考试工作强调事项

1.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cet-bm.neea.edu.cn)自行打印准考证。

2.考生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和下列证件之一: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明、护照等)参加考试,因禁止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所在教学楼,故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凭证。

3.考试当天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凭身份证、准考证、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进入教学楼,考生每场考试均须提交《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如实填写个人健康状况。在进入教学楼时,将《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交考点工作人员,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未佩戴口罩或证件不全者不准进入教学楼。

4.考生只须携带必要文具入场,如铅笔、黑色签字笔、橡皮。考试期间,将采用金属探测仪严格检查考生携带手机、无线电设备情况。严禁考生携带手机进入考试区域教学楼,否则按作弊论处。为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权威性,保障广大考生合法利益,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本次考试实行考试封闭区入口和考场门口两次安检制度。第一次安检是考生进入考试封闭区时,除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黑色签字笔等考试必需物品外,其他物品一律禁止带入,请考生将禁带物品提前安置好,考点不负责保管考生物品。第二次安检是考生进入考场时,配合监考老师再次进行证件和违禁物品检查。

5.根据CET要求,下述情况按照违规处理:

(1)教育部考试中心采用“多题多卷”模式,对于不正确填写(涂)个人信息,错贴、不贴条形码者;

(2)考生未按要求放置或提前翻阅试题册;

(3)考生未按要求用笔作答题目,导致无法评卷;

(4)考生带走、撕毁、污损试题册或答题卡;

(5)考试结束后,考生仍作答试题。

四、教务处将配合省、市考试院加强对本次CET检查的力度,坚决杜绝作弊现象的发生。如有同学仍无视考场纪律,一经发现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我校有关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五、本次考试举报电话:88525280。

请各单位将本通知要求传达给相关师生,严格执行防疫和考试相关规定,进一步增强考生遵守考试纪律的自觉性,确保学校顺利完成考试工作。


教 务 处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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