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 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1       单位: 党委保卫部、安全管理处       浏览:

各部门、各单位: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要求山东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着眼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校园安全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巩固提升,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层层压紧压实安全责任,扎实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有声势、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促进学校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安全形势持续向好,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活动主题及时间

活动以校园安全为重点,以“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省教育系统统一开展。

三、主要内容

(一)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走深走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6月10日前,通过理论学习、课堂培训、专题培训等形式,以部门、学院为单位统一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师生员工树牢“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

(二)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推动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安全、抓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开展校园安全“公开课”“大讲堂”“大家谈”“班务会”等学习活动,将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落实到校园安全防范工作上来。

(三)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工作,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常态化、规范化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师生参与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组织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6月20日前,要多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好山东省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警示专题片《红线》《生命至上 警钟长鸣》等资源,通过观看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展、现场警示会、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强化警示教育作用,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深刻汲取教训,推动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安全意识,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五)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及宣传报道。要结合学校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聚焦校园防汛、学生溺水、校舍安全、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再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台账、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时限,确保全面整改落实。要全力做好校园安全宣传报道工作,积极向“山东教育发布”APP“校园安全大家谈”栏目投稿,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形成宣传声势和广泛聚集,在全校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六)开展应急预案演练专题活动。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以贴近实战、注重实效为原则,开展联合安全应急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广泛开展重点岗位现场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特别是实验室一线师生和生产、值勤的一线员工,在演练中强调标准化、规范化的操作,切实提高在第一时间正确、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七)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前后,要结合实际,创新开展师生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师生职工参与“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等活动。

(八)开展“安全生产月”优秀组织单位评选。学校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安全工作考核,广泛动员、积极参与、认真组织,及时总结挖掘典型做法和特色活动。为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表扬先进,推动工作,活动结束后,学校将对组织活动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表扬,推动安全生产活动向纵深发展。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观念,将“安全生产月”和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专题研究、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精心落实,建立合作协同机制,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各项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确保活动实效。要把“安全生产月”与解决当前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防范等各项工作相结合,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力戒形式主义、走过场,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和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开展贴近师生、贴近实际的宣传工作,在宣传栏、网站和”两微一端”等平台设立安全专栏,在全校上下营造关心校园安全、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各部门、各单位要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活动期间,要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请于2022年6月29日前报送活动总结和统计表电子版。

联系人:吕成永

联系电话:88525272

邮箱:sdcdaq@sdufe.edu.cn。

 

 

党委保卫部、安全管理处         

2022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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