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建设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金师工作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9       单位: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浏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文件精神,以“培树新时代未来合伙人”为育人理念,以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为引领,全面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打造财经特色创新创业师资力量,现启动建设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金师工作室工作。

一、金师工作室建设目标

“山东财经大学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金师工作室”是集创意激发、创新研究、创业实践于一体,虚实结合的创新创业载体。围绕创新创业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中的前沿、热点和难点问题,支持工作室及其团队开展专项学术研究、教学改革、案例研究、教材编写、项目孵化等创新活动,教学相长,以“金师”为主体,推动“金专业”“金课程”“金教材”建设,为培养拔尖创新创业“金学生”奠定坚实的教育教学基础。

二、金师工作室建设面向对象

具有一定创新创业教育基础的在编教师、校友和校外导师。

(一)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创新创业竞赛或指导学生创业项目实际落地运营的教师或导师;

(二)在创新创业课程建设、教学创新、学术研究等方面有成效教师或导师。

(三)在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中取得其他突出成绩的教师或导师。

(四)组成人员可以同一学院,可以跨学院,也可以校内外协同。鼓励整合校内外创新创业科研资源平台、创新实验室资源共建。

三、金师工作室建设要求和任务

工作室的建设周期为1年,可基于成果持续化建设。工作室的名称与内涵应符合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定位,彰显学校或学院特色优势。明确教师指导学生创新创业的机制,制定完善的管理办法。搭建以“金师工作室”为引领的专业服务平台,为所在学院和学校教学改革、创新创业项目及创客空间的建设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解决方案。

(一)每学期至少举办1-2次面向全校师生的创新创业教育活动,如创客沙龙、创新创业大讲堂、项目对接会等;

(二)每学年孵化不少于2支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并积极指导所在学院学生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类大赛;

(三)每学年至少启动1项创新创业课题研究。聚焦“专创融合”“数字双创”等热点、难点,积极整合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资源,有效推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深度融合。

(四)至少开发1项创新创业教学案例(或者取得校级及以上工作案例大赛优异成绩)。分类建设与开发创新创业案例资源库。

(五)鼓励开发建设创新创业教材和面向本学院或学校的线上、线下及实践类创新创业课程。

四、相关支持

(一)经费资助。立项工作室可获1万元的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专项建设经费资助。该经费全部用于创新创业金师工作室建设和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基本支出。中期检查考核结果被评定为优秀等级的工作室可追加专项经费资助。经费使用需遵守学校财务相关管理规定。

(二)政策支持。工作室成员优先聘任为我校创新创业导师,工作室建设的优秀创业项目、课题、教材及案例优先纳入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和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整体规划,匹配资金及人力资源,助力获得更高层级荣誉或认定。

(三)场地支持。圣井校区创业工作坊、大学生创业园教师活动中心、创业者港湾、多功能报告厅等都可作为工作室活动场地。

五、评审与申报方式

(一)评审方式:第一批创新创业金师工作室立项项目拟定10个,评审将采用材料评审和答辩两种形式进行打分,其中材料评审占分50%,答辩占分50%。

(二)申报方式:填写《山东财经大学创新创业金师工作室申报书》(附件),于2022年11月18日17:00前将纸质版3份提交大学生创业园综合服务中心20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cdcyy@126.com。文件名格式“名称+第一批创新创业金师工作室”。

联系人:王佃冰:0531—81182608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教师教学与发展评估中心 

合作发展处(校友工作办公室)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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