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山东财经大学关于印发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等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政学﹝2022﹞7号)、《山东财经大学关于印发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政学﹝2022﹞8号)文件规定,结合当前情况,现对2025年融邦奖学金等社会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及其评选条件
(一)融邦奖学金
融邦奖学金用于奖励山东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具有优良道德品质和健康身心素质,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拓展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融邦奖学金评选共40名获奖学生,奖励额度为5000元/人。本次评审,在金融学院内以高于或等于实际获奖学生人数的10%产生学院推荐候选人,进行差额评选,确定最终获奖人选。评选融邦奖学金,除满足《山东财经大学关于印发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等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政学﹝2022﹞7号)第三章第四条基本条件外,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在2024-2025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学习勤奋,品学兼优,无不及格课程,在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列班级前50%。同等条件下,获校级及以上奖励者优先;热心公益,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具有协作和奉献精神者优先;在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为学校发展建设做出贡献者优先。
(二)鲁信奖学金
1.鲁信本科生奖学金
鲁信奖学金由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捐资发起设立,奖励我校30名本科生,获奖学生每人奖励2000元。各学院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掌握评审标准,精心组织开展评审工作。鲁信奖学金的评审以高于实际获奖学生人数的10%产生学院推荐候选人,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差额评选,确定最终获奖人选。学校根据2024-2025学年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比例分配学院名额(见附件1)。评选鲁信奖学金,除满足《山东财经大学关于印发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等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政学﹝2022﹞7号)第三章第四条基本条件外,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于班级前30%。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2.鲁信研究生科研奖学金
鲁信研究生科研奖学金是由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捐资发起设立,主要用于奖励在科研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1)评选范围
具有我校正式注册学籍并且在基本学制以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2)指标分配和奖励标准
①奖励名额20人;
②奖励金额2000元/人;
③各学院根据《名额分配表》(附件1)推荐研究生。
(3)申请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诚实守信,品质优良;
③科研能力突出,在本年度内取得公开发表的以“山东财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专业领域内的专利、论文、著作、课题等科研成果。
(三)再担保奖学金
再担保奖学金由山东省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捐资设立,奖励75名我校在校本科生中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协议,金融学院、会计学院获奖学生各占获奖总人数的30%,获奖学生每人奖励2000元。各学院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掌握评审标准,精心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再担保奖学金的评审以高于实际获奖学生人数的10%产生学院推荐候选人,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差额评选,确定最终获奖人选。学校根据2024-2025学年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比例分配学院名额(见附件1)。评选再担保奖学金,除满足《山东财经大学关于印发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等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政学﹝2022﹞7号)第三章第四条基本条件外,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在2024-2025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在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中,位于班级前30%。
(四)明泉奖学金
明泉奖学金由山东明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明泉集团)发起设立,用于奖励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中具有优良道德品质和健康身心素质,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拓展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本科生。
明泉奖学金每年评选50名获奖学生,奖励额度为5000元/人。明泉奖学金实行等额评选。除满足《山东财经大学关于印发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等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政学﹝2022﹞7号)第三章第四条基本条件外,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品学兼优,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学年曾获校奖学金。
2.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3.2025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等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参评明泉奖学金。
二、申报材料
本年度社会奖学金学生申请、班级推荐、学院评选阶段均于“财大学工”系统中进行,此外,学院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科生
各个奖项推荐候选人上一学年班级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表(“财大学工”系统导出),打印版1份,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二)研究生
提交本年度内取得公开发表的以“山东财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专业领域内的专利、论文、著作、课题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三)工作报告
学院评审工作报告,包括班级推优选拔评议情况、学院评选情况、学院公示情况等,纸质版1份,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工作通知。学校发布评审工作通知,确定评选具体工作要求。
(二)班级推荐。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班级推优选拔或评议后,确定候选学生报送学院评选。
(三)学院评选。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按照评审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根据学院名额(差额评审奖项分配名额已包含递补名额,见附件1)、申请人获奖或受助情况,提出本学院拟推荐人选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
(四)学校评审。学生工作部复核申请人资格后,融邦慈善基金会、鲁信投资控股集团等出资方参与成立的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经资格复核、评选投票,确定最终获奖人选名单并在教育基金会(或学生工作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各学院于12月25日前完成“财大学工”系统内评审并提交,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
地址:燕山校区1号教学楼1106-1办公室。
联系人:王京姝
联系电话:0531-81791957
学生工作部
合作发展处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