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校生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23       单位: 保卫处       浏览:

各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居民身份证法》,根据济南市公安局办理第二代身份证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学时户籍迁至学校、且未办理过第二代身份证的学生,必须在4月30日前办理完毕。入学时为原山东财政学院的学生,到市中区公安分局舜玉路派出所办理;入学时为原山东经济学院的学生,从所在学院开具证明后,持保卫处介绍信到历下区公安分局姚家派出所办理。办理身份证时要在工作日携带《学生证》、着深色上衣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二、入学时户籍迁至学校、在原籍办理过第二代身份证(发证机关非济南市公安机关)的学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在舜玉路派出所或姚家派出所重新办理。如不重新办理,请交纳彩色一寸免冠照片一张(照片背面写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用于补充户籍系统内的个人信息。请各学院按照学生入学院校分别填写《舜耕、圣井校区学生身份证登记表》、《燕山、明水校区学生身份证登记表》,和照片一同交保卫处户籍科。

三、入学时户籍未迁至学校,且未办理过第二代身份证的学生,只能在原籍办理。

四、请各学院于4月15日前,将登记表(含电子版)和照片交到保卫处户籍科。

燕山校区:校大门北侧平房,电话:88525846,邮箱:sdcdhjk@163.com。

舜耕校区:办公楼1116房间,电话:82911166,邮箱:jyczxy@163.com。

姚家派出所地址:历下区浆水泉路6号

舜玉路派出所地址:市中区舜玉路28号

附件1:舜耕、圣井校区学生身份证登记表.xls

附件2:燕山、明水校区学生身份证登记表.xls保卫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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