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保险学专业2013年在职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3-04-25       单位: 保险学院       浏览:

山东财经大学保险学院由原山东财政学院、山东经济学院两校的相关专业整合而成,是山东省高等院校中首家保险学院。学院下设保险经济、保险学、精算学3个教研室,并成立了中国保险市场与监管研究所、风险管理与精算研究所、风险计量与预测研究所、投融资风险与财富管理研究中心4个研究机构,具有经济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及“保险”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20余人,其中:教授7人,拥有博士学位者14人。

为了充分发挥高校服务社会的功能,我院决定举办保险学专业在职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为非学历教育,可申请获得硕士学位。它是在职人员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的有效形式,有利于在职人员进一步提高专业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一、 招生对象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保险、银行、证券、基金、期货以及其他相关专业从业人员均可报名。

3.经审核合格,免试入学。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

具有本科学位证书的学员,可以在通过全国统考和论文答辩后颁发硕士学位证书。具有大专学历的学员,只颁发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二、 专业方向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满足学员的专业发展需要,本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在保险学专业下设三个研究方向:风险管理、保险经营管理、保险市场与监管。

三、课程设置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共开设十二门专业课。我院将参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实施教学计划,确保授课时数和质量,师资配备与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相同,由教学经验丰富的博士和硕士生导师授课,教学形式采取教师讲授、专题讨论等多种方式。

四、 教学与管理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教学与管理贯彻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的原则,教学和考试分开管理。

1.结业考试:每门课程授课结束后随堂考试。

2.学位课考试:共9门学位课,由本院统一组织。

3.两门全国统考课:外国语和经济类综合课,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全国统一考试必须在学士学位满3年整后申请考试,每人有六次考试机会,学员务必于第一次参加考试后的连续六年内通过考试,否则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五、 学制及收费标准

学制两年(授课一年半,论文半年),不脱产学习,周末授课,每月1-2次。根据山东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和学校规定收取,分两次交纳:(1)课程班学费10000元/人,书费及资料费600元/人;(2)学位申请费(含学位课考试费和论文指导答辩费)7000元/人。

六、报名办法

1.报名地点:山东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办公室(舜耕校区5号教学楼313室)

2. 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9月31日

3. 报名所需资料: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同等学历水平的证明、3张近期正面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

4.咨询电话:(0531)82917381;联系人:李老师、吕老师

学校概况 组织机构 师资队伍 科学研究 人才培养 合作交流 招生就业 校园服务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 | 技术支持:网络信息中心 | 鲁ICP备05001933号-2 | 燕山学院 | 东方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