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九届全省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17       单位: 科技处       浏览:

各有关单位:

山东省统计局将组织开展“第九届山东省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设奖情况

评选活动面向全省。申报范围限于集体或个人于2011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内完成的在统计基础理论、统计应用和统计信息技术等方面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不包括单纯的社会经济形势分析报告。评审按照书籍类、课题类、论文类和信息化成果类分别进行,每一类分别设一、二、三和优秀奖四个等级。

二、申请与推荐方法

1、参加评选的作者,可从“山东统计信息网”(http://www.stats-sd.gov.cn)下载山东省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表,按要求逐项填写,签署单位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时,一般以当地统计局为组织单位,较大系统的统计主管部门、大企业集团的统计主管部门亦可作为推荐单位,作者可将有关材料(参评成果和申报表各五份)送交当地统计部门或本系统主管部门,有组织地统一申报。大中专院校、省直部门的作者,可直接向省统计局科研所申报。

3、请我校申报者填好申报表,连同申报成果于2013年5月28日报送科技处(燕山校区办公楼638房间),学校统一集中报送。

三、评审与表彰

省统计局与省统计学会将聘请有关部门、高校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委会,对参评作品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审,对获奖作品的作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并推荐参加国家统计局开展的全国统计科研优秀成果评奖活动。

联系人:于老师,电话:81791975(91975)

附件:第九届山东省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表.doc.doc科技处

201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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