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2013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可望取得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3)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重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需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
(2)得到过研究经费资助或出版资助的成果;
(3)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成果;
(4)申报成果为近5年(2008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6)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出版要求
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出版。对最终成果形式、版式和出版单位等有特殊要求者,通过鉴定并经社科司批准后,可由项目责任人自行联系出版,但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四、申报办法和要求
1. 地方高校以省教育厅为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省教育厅的推荐项数不超过6项。
3.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5月10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
4.《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启用2013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下载,按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并打印。
5. 请申请者于2013年5月17日前将《项目申请书》1份、所申报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指不能用纸质呈现的)成果1套报送学校社科处。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分配的指标数择优推荐。
6. 所有纸质材料要求用A4纸双面印制。
社科处联系人:于楠楠 徐 彬
办公地点:舜耕校区办公楼910房间
联系电话:88525885(内线65885)
附件1:项目实施办法(试行).doc
附件2:常见问题释疑.doc
社科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