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安机关通报,近期驻济高校活动场所发生多起球场被盗案件。由于天气转暖,篮球场上的学生逐渐增多。大多学生习惯在打球之前将衣物、钱包、手机等物品放置于篮球架下,“球场扒手”趁学生打球无暇顾及下手,之后迅速离开现场,找回财物较为困难。现将发案情况通报如下,望各学院加强防,尤其是圣井、明水校区更应提高警惕,坚决杜绝此类案件的发生。
【简要案情】
1、3月25日17时许,山东XX大学学生张某某在大学篮球场打篮球时,将一部粉红色联想A520型手机放在篮球架下,17时30分发现手机被盗窃,涉案总价值800余元人民币。
2、3月25日17时许,山东XX大学马某某篮球场打球时,将一部黑色苹果5型手机放在篮球杆北侧的水泥台子上,十几分钟后马某某发现手机被盗窃,涉案价值5600余元人民币。
3、3月25日15时30分,山东XX学院学生郑某某在学院篮球场打篮球时,将一部黑色小米手机放在篮球架下面,16时30分,郑某某发现手机被盗窃,涉案总价值1300余元人民币。
4、3月14日15时30分左右,山东XX大学学生白某在学校篮球场打球时,将手机装在上衣口袋、并将上衣放置于篮球架下,至15时50分打完篮球穿衣服时发现手机被盗;被盗手机为iphone4s,黑色,16G版,2012年5月份购买,时价4800元。
5、3月2日,驻济XX大学张某某学校体育场打篮球时,放在包内的一部苹果四手机被盗,2011年8月购买,价值5880元。
【案件分析】
1、发案时间:下午,课余时间;
2、发案地点:高校篮球场;
3、作案人特征:以出入篮球场且混进人群不容易被发现的特点,作案人应为男性,18至25岁之间;
4、被盗物品:手机;
5、作案手法:顺手牵羊,伺机作案;
6、作案特点:作案时间短,选择人数较多的篮球场下手,窃取容易隐藏的手机。
【打防建议】
加强宣传,以各种形式深入进行防盗宣传,提醒学生和老师提高警惕,牢固树立“自己是防范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加强自身防范。
保卫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