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录入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3-02-05       单位: 教务处       浏览:

一、成绩录入提示

(1)成绩处于保存状态,学生无法查询,只有提交后学生才能查到,请各位老师在检查无误后,及时提交,不要让成绩处于保存状态。

(2)如果成绩录入过程中出现录入错误,在修正错误后,请先点击下方的“清空总评”按钮,清空总评,然后再点击“保存”按钮生成总评成绩,才能修改错误。如果修正后,不清空总评而直接保存,总评成绩不会自动更新。

(3)计分类型只有百分制和五分制两种形式,请任课教师选择百分制,并按照百分制录入。各成绩组成部分所占比例和计分制只能在录入开始前设置,一旦录入部分成绩,上述两项内容不能再进行调整,否则可能导致成绩丢失。

二、打印成绩单和分析报告

请各位任课教师采用ie浏览器进行打印,严格按照《成绩录入、成绩单和分析报告打印基本流程及注意事项》步骤操作(详见输入成绩教务系统公告栏)。

教务处

2013年2月5日

学校概况 组织机构 师资队伍 科学研究 人才培养 合作交流 招生就业 校园服务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 | 技术支持:网络信息中心 | 鲁ICP备05001933号-2 | 燕山学院 | 东方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