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全省教育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22       单位: 社科处       浏览: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促进教育科学发展,山东省教育厅近期将组织开展2012年度全省教育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的调研报告及其他调研成果,篇幅不超过8000字。专著、文件、总结、领导讲话、会议材料、软课题研究和理论研究文章等文体不列入评选范围。

二、奖项设置及评选方式

本次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由省教育厅按照评选范围进行初审,之后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集中评选。各高等学校限报8篇参选成果。

三、评选标准

本次评选侧重评价调研成果进入政府决策程度,成果的思想性、科学性、指导性、可操作性,结构合理、文字简洁、行文流畅。进入决策主要包括:依据该调研成果,出台了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党委、政府制定了规范性文件,或者该调研成果被党委、政府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或领导讲话吸收;对该调研成果,党委、政府的各类会议提出了推进意见,或者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同志做出了进一步推进的批示。

四、报送方式

申报材料包括山东省教育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申报表、参评成果、证明进入决策的材料装订成册,一式4份,于2013年4月8日前报送社科处成果科(舜耕校区办公楼909室),联系人:纪云卿;联系电话:82617707(内部电话77707)。申报人必须按照文本格式和装订要求报送,同时电子版以校园网文件交换方式报送。

附件1:山东省教育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申报表.doc

附件2:调研成果报送文本格式和装订要求.doc社科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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