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31       单位: 研究生部(学科建设办公室)       浏览: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硕士研究生导师的管理工作,现对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进行梳理和确认,工作安排如下:

一、人员范围和条件

1.截止2012年10月31日,原山东经济学院、山东财政学院评聘并在岗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兼职导师及合作导师。

2.以下情况不予以确认:

(1)退休、调离、离职及其他原因不在岗的导师;

(2)近五年内基本未从事科学研究,无科研成果或业绩的导师。

3.该项工作仅仅是对我校现有硕士研究生导师的确认,不是对其招生资格的认定。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组织校内硕士研究生导师认真填写“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确认表”(附件一),兼职导师及合作导师填写“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兼职(或合作)导师确认表”(附件二),并做好有关审查工作。

2.各单位将导师信息汇总,并分别填写“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信息汇总表”(附件三)、“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兼职(或合作)导师信息汇总表”(附件四)。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将“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确认表”、“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兼职(或合作)导师确认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信息汇总表”、“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兼职(或合作)导师信息汇总表”电子版报至研究生部培养管理科。

截止时间:2012年11月9日

联系人:王丽萍

联系电话:82911146(舜耕校区办公楼809)

邮箱:wanglp@sdfi.edu.cn

附件1: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确认表.xls

附件2: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兼职(或合作)导师确认表.xls

附件3: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4: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兼职(或合作)导师信息汇总表.xls研究生部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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