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全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2013)参评作品有关事宜的函予以转发。
为加强同高等院校的联系与合作,繁荣商务财会理论研究,搭建学术交流展示平台,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2012年首次成功举办全国商务财务学术论文评选,2013年继续开展商务财会学术论文评选活动。商务部财务司积极支持并全程参加评选活动。现将2013年度商务财会学术论文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论文作者
各高等院校(含外经贸职业院校)、研究机构、全国商务系统的作者均可报送论文参加评选。
二、参评论文范围
凡是于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在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的商务财会学术论文均可参加评选。本文所指的商务财会学术论文包括财务、会计、审计等与商务财会领域有关的学术论文。
三、参评论文标准
论文应联系当前我国会计改革与发展实践,体现外经贸行业特点,对商务领域重大会计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研究探索,有创新理论和观点,有较高学术价值,论点鲜明,论据真实、充分,写作规范、文字流畅。
四、参评论文报送
1.各单位负责推荐本院校、本地区及本单位人员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商务财会学术论文。
2.对推荐参评的每篇论文,由推荐单位填写《2013年度全国商务财会学术论文推(自)荐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
3.作者本人亦可自荐。作者为2个及以上时,应征得其他署名作者同意,或联名自荐。
4.对推荐(自荐)参评的论文,请各推荐单位同时提供word或PDF格式电子文档和复印件。
复印件(包括发表刊物版权页、目录及论文正文)一式五份,附在论文推荐表后面,2013年5月31日前寄至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学术论文评委会秘书处/《国际商务财会》杂志社。
五、论文评选表彰
1.2013年6月中下旬召开全国商务财会学术论文评选会,评选优秀学术论文。
2.论文评选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对一、二、三等奖论文发给证书和奖金,对获优秀奖论文发给证书。
3.论文评选结果在商务部网站公示,公示期15天。公示有效后,在会计学会子站和《国际商务财会》月刊上予以公布。
4.邀请获奖作者参加第四季度召开的学术年会,并在年会上进行表彰奖励。
五、其他
学术论文评委会秘书处感谢各高等院校、各省市外经贸会计学会协助我们认真组织,按要求做好本年度商务财会学术论文推荐工作,并及时报送有关推荐材料。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安门大街82号商务部办公区605室 邮 编:100747 联 系 人:苗竞婧 胡险峰
联系电话:010-67194583 电子邮箱:lwps2012@126.com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
二0一三年三月七日
附件:2013年度全国商务财会学术论文推(自)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