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山东省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21       单位: 科技处       作者:张锐       编辑:科技处      浏览: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安监局《关于做好2013年山东省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3]34号)的要求,现将2013年山东省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公开遴选标准、程序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二)事故防控紧密相关原则。项目应当符合科技研究开发政策和技术方向,与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紧密相关。

(三)突出重点原则。坚持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作为安全科技进步的主攻方向,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病危害防治、应急救援和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为重点,着力解决重大、共性的安全生产技术难题,研发关键性、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

二、项目申报和遴选

申报2013年度省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3年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科技项目均填写《2013年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科技项目建议书》(以下简称《项目建议书》,格式见附件1)。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鲁企业、省属企业和省属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项目经上述部门或单位初审后向省安监局推荐,其他单位的项目向所在地设区的市安监局申报,由设区的市安监局初审后向省安监局推荐。省安监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通过省安监局网站公告列入2013年度省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名单。省安监局对列入计划的优秀项目将推荐申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3年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科技项目。

三、申报方式

申报人须同时报送项目建议书(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3份)和电子版。科技处计划管理科(燕山校区621房间)于2013年4月1日上午集中受理申报纸质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sdufekeyan@163.com。联系电话:81791972,联系人:张锐。

四、其他事项

1、申报人应当如实、详细填写《项目建议书》有关内容,并确保纸质材料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2、研发所需经费由承担人自筹。

3、项目执行期不超过三年,由推荐单位(省安监局)组织项目验收。

4、项目验收和鉴定的结果可作为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励评审的基本依据之一。

附件:2013年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科技项目建议书.doc科技处

201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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