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加强师生沟通,促进教师提高教学水平,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强化课堂教学质量监控,经研究决定,于1月7日开始对本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进行网上评价,现将有关评价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本学期为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授课的所有教师(含外聘、外籍教师及行政兼职人员)。
二、评价时间
自2013年1月7日开始到2013年1月30日结束。
三、评价要求
1.参评同学应秉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评价。
2.参评同学应单独完成评价任务,不得请他人代评。
3.参评同学给任课教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尽量具体,以利于教师进一步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
4.参评同学在对本人本学期修读课程的所有任课教师全部评价完毕后,方能进入选课或成绩查询系统。本评价系统与网上选课系统、信息查询(考试成绩等)系统相联,因此,希望同学及早评价,以免影响选课和成绩查询。
四、评价方法和流程
1.同学们登录我校校园网主页,点击主页右侧“快速通道”中的“教务系统”,进入“用户登录/LOGIN”窗口,依次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后,登录进入,用户名和密码注意区分大小写。如遗忘登录密码,请与您所在学院(部)的办公室或学工办联系查询。
2.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点击“教学质量评价”任务栏,在显示课程中逐项选取所评价课程,按照一级指标对应的评价内容(10项)对该课程的授课教师进行评价。每项评价指标下有一个下拉框,有五个选项,依据个人感受,选择点击你认为最合适、恰当的一个选项。
3.同学们进行评价时,每评完一门课程点击“保存”,全部课程评价完毕再点击“提交”,即完成本次评价,否则评价数据无效。每门课程在点击保存前在“其他评价与建议”留言栏中可以填写给任课教师的建议和意见。
4.网上评教工作结束后,教务处将关闭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质量评价”功能,届时学生将无法再登录评教。任课教师可于下学期开学第三周后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看本人的评价结果和学生留言。
请各学院做好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动员、宣传和组织工作,通知学生按时评教,确保评价结果真实、有效。评教结束后(下学期初)将公布各学院的学生参评情况。
如有其它疑问,请与教务处质量监督与评估科联系。
联系电话:88596271。
联系人:王老师、陆老师。
教务处
201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