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省委宣传部从1999年开始,在全省社科理论界组织实施了山东省优秀理论人才“百人工程”(以下简称“工程”)。 随着形势发展和时间推移,入选人员发生较大变化,为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工程质量和水平,发挥理论人才在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中的作用,省委宣传部决定继续实施理论人才“百人工程”,对工程入选人员进行调整补充。根据省委宣传部和省委高校工委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主要推荐从事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和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建设研究的科研人员;从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我省改革开放及现代化建设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的科研人员;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哲学社会科学宣传普及、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研究和管理人员等。
二、推荐标准
1、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
2、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三贴近”原则,积极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发扬“走转改”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良好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4、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勇于探索创新,科研成果突出,并具有进一步培养提高的潜能。
5、坚持团结协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组织本领域和相关领域人员集体攻关。
6、身体健康,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三、管理办法
省委宣传部将建立工作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调整一次,也可根据实际和科研情况随时调整,实现优胜劣汰。
工程将通过专题培训、专题调研、社会考察、挂职锻炼、基层服务、双向交流、学术研讨、课题招标、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活动。工程每年年初组织一批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课题招标,优先考虑工程入选人员;在社科规划立项、优秀社科成果评奖等方面适当向工程优秀人员倾斜;每年给予工程优秀人员(10名左右)资助一本专著、安排一次学习培训、组织一次国内外社会考察等。
每年年初工程入选人员向工程办公室上报年度科研计划、年底上报科研成果情况;每两年对工程入选人员进行一次考核,对优秀成果进行表彰奖励,对成绩不突出、不符合工程要求的人员及时调整。
四、推荐方式
根据省委高校工委通知,我校可以推荐2名人选。各部门和单位可根据本单位人员情况,推荐1名人选。推荐人选要认真填写《山东省“百人工程”理论人才推荐表》(见附件),于6月18日前报党委宣传部,《推荐表》电子版发至邮箱:kangkanges@qq.com。联系电话:15853119367,李永健。
附件:山东省“百人工程”理论人才推荐表.doc
党委宣传部
201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