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校区功能布局,提高资源配置科学化水平,推进资源集约节约和共享,实现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根据上级有关办公用房的管理规定和学校2017年党政工作要点,学校近期对部分职能部门的办公场所进行了调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1.纪委、监察处:办公场所微调,调整后的办公地点整体位于燕山校区办公楼4楼东段;
2.党委组织部,办公场所基本不变,机关党委办公室调至燕山校区办公楼344室;
3.党委宣传部:调至燕山校区办公楼7楼东段;
4.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办公场所微调,调整后的办公地点整体位于燕山校区办公楼4楼中段;
5.科研处:由舜耕校区搬迁至燕山校区办公楼5楼中段;
6.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科建设办公室):由舜耕校区搬迁至燕山校区办公楼4楼西段;
7.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由舜耕校区搬迁至燕山校区办公楼7楼中段;
8.财务处:除保留舜耕校区财务服务大厅外,其他办公室搬迁至燕山校区办公楼财务处办公区及2楼西段;
9.校友工作办公室:由舜耕校区搬迁至燕山校区办公楼7楼西段。
以上办公场所变更的部门,原办公电话一律不变。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