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剂补充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8       单位:科研处       浏览:

各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和中共山东省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在《山东财经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政科〔2015〕6号)的基础上,科研处制定了《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剂补充办法》。现以通知的形式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剂补充办法.docx

科研处

2017年2月28日

燕山校区: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366号

邮编:250014

舜耕校区: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40号

邮编:250002

章丘校区: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经十东路18602号

邮编:250200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 | 技术支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 鲁ICP备05001933号-2 | 燕山学院 | 东方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