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管理工作,根据中央和我省关于因公出国实行计划管理的有关要求,请各单位依据2017年教学、科研学术任务需要,报送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计划,相关表格详见附件,未列入计划的,不予审核审批。
请各有关单位于2017年1月5日前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舜耕校区办公楼1202房间,电话:82911113)。
特此通知。
附件: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计划备案表.docx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