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7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0       单位: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浏览:

各相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17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的通知》(鲁教外处函〔2016〕48号)要求,请相关学院根据教师申请情况推荐合格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截止至11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请条件及报名程序和报名材料要求、岗位需求、选拔考试、录取培训、派出待遇、工作要求等事宜,请参见附件。

三、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同意于11月16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舜耕校区1202房间,电话:82911113)

附件: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17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的通知》.pdf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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