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2016年全省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布置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16年高等教育事业基层统计报表(以下简称“高基报表”)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原则
高基报表的数据是教育部核定我校基本办学条件的主要依据,直接关系到我校办学规模核定、招生计划制定、财政经费拨付和项目申报等。填报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每个数据都有相应的支撑,保证所有填报数据准确、真实、可查。
二、填报部门及任务分工
本次统计工作主要涉及组织部、统战部、学生工作处、团委、校长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合作处、总务处、基建处、资产管理处、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网络信息中心等有关部门。具体分工情况见《2016年高等教育统计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1)。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次数据统计工作,并于10月25日下班前将填报人姓名、联系电话报送至校办。任务较重的部门可安排多人负责填报。
三、填报要求
1.高基报表填报说明中对每张报表涉及的指标均有明确的指标解释,请各部门负责填报人员在填报前认真阅读《2016年高等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填报说明》(附件2),按照指标解释的内涵,准确、完整地填报。
2.统计时段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统计时点为2016年9月1日。
3.各部门所填报内容务必与2015年数据保持连续性和一致性,今年主要数据增减比例过大的,须书面说明原因。
4.各有关部门请于11月2日前将填好的电子版(附件3)发送至邮箱:xiaobanmail@163.com,纸质统计报表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校办(燕山校区办公楼306室)。
5.各有关部门提交汇总数据后应保存好数据来源的底册和台账,以便核查。
填报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需求,请及时联系校长办公室李清照,联系电话:88525701。
附件1:2016年高等教育统计工作任务分解表.doc
附件2:2016年高等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填报说明.docx
附件3:2016年高等教育统计报表.zip
校长办公室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