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山东省高等学校优势学科人才团队培育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27       单位: 人才工作办公室       浏览: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山东省高等学校优势学科人才团队培育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高等学校优势学科人才团队培育计划》(以下简称《培育计划》)精神,现就做好我校“山东省高等学校优势学科人才团队培育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保障

团队培育期为5年。培育期内前三年,省财政给予每个自然科学类学科团队每年200万元资助经费,给予每个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团队每年150万元资助经费。如培育期内团队成员入选“泰山学者特聘专家”等省级以上人才称号,不再享受本计划人才津贴。

二、申报条件

申报学科条件

高校申报本计划的学科为一级学科,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报学科为学校优势学科,学科研究方向须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申报学科须有良好的教学和科研基础,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承担过省级以上(含省级,下同)科研项目;

2.获得过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社会科学成果奖励;

3.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或有省级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人文社科基地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的学科。

申报团队条件

高校申报的人才团队,须有共同专业发展和研究方向的全职在岗人员5人以上(含5人),其中新引进人员须有2人以上(含2人),同时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团队成员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团队成员专业、职称结构合理,年龄均不超过45周岁;

(三)团队成员均具有博士以上学位,学术水平较高,在本学科领域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或具有较为明显的创新潜力。

团队学术带头人条件

高校申报本计划的学术带头人,须是全职从省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同时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本学科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恪守学术道德,学风正派,治学严谨。

(二)近5年作为首位完成人获得省级或相当于省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科技奖励;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社会科学奖励;或作为第一负责人主持省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或省级以上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际知名学术刊物发表本领域学术论文并有较高的引用率。

(三)申报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优先推荐40周岁以下、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人才。

(四)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具有教授(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引进人员其他条件

(一)计算年龄或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二)引进人员必须是《培育计划》印发之日(2015年9月16日)后由申报学校引进的,必须全职到岗工作。已办理人事关系转入手续的,须提交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转入的有关证明文件;尚未办理人事关系转入手续的,须提交学术带头人和团队成员全职到岗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同时以学校名义提交书面承诺,加盖学校公章。学校承诺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学校为引进人员办理人事关系手续的最后完成时限(最迟在本计划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

2.管理期内的各种国家级人才项目转入我省高校及完成时限。

三、申报安排、时间及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根据申报条件要求,积极联系省外符合条件的团队学术带头人及团队成员,尽快洽谈引进事宜。

引进事宜确定后请按要求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优势学科人才团队培育计划申报书》(见附件1)、《山东省高等学校优势学科人才团队培育计划协议书》(见附件2)、《山东省高等学校优势学科人才团队培育计划申报简表(学科)》(见附件3)、《山东省高等学校优势学科人才团队培育计划申报简表(人才团队)》(见附件4)。

相关佐证材料请参照《佐证材料参考目录》(附件5)进行准备。

以上5个附件材料请用A4纸双面打印并分别单独装订,并于2016年3月15日前报送人才办(燕山校区办公楼430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耿老师

电 话:82911165

邮 箱:rcbsdufe@126.com

附件:山东省高等学校优势学科人才团队培育计划附件材料.zip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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