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销2015年1月1日—6日药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21       单位: 财务处       浏览:

各位教职工:

因我校于2014年12月加入省直医保,自2015年1月教职工可享受省直医保待遇。但是,由于我校参保人员众多,人员信息的审核和医保卡的制作过程较长,造成实际上我校教职工于2015年1月7日起才开始正式享受省直医保待遇。为此,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在2015年1月1日—1月6日期间部分教职工按照我校的原就医结算制度发生的医药费进行报销。

报销时间:2016年1月25日(星期一) 上午9:00— 11:30

报销地点:燕山校区校医院、舜耕校区校医院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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