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推荐中国教育会计学会专业培训教师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16       单位: 财务处       浏览:

各单位:

为提高教育财会培训质量,建立高水平的师资队伍,中国教育会计学会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会员单位在高校财经类专业的教授、总会计师、财务处长及教育行政部门主管领导中推选担任培训班授课教师。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参照培训内容推荐人选,并填写《中国教育会计学会专业培训教师推荐表》或《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专家库推荐专家基本信息表》,具体内容详见财务处网站(http://pub.sdufe.edu.cn/cwc/view.php?id=24302)。

请于4月28日前发送电子版至财务处综合科:Email: 13506401779@163.com 电话:82911079。

财务处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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