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民政人才队伍建设重点研究课题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3-20       单位: 科研处       编辑:科研处      浏览:

各有关单位:

为加大民政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力度,更好地服务民政事业发展,根据《民政部2015年部级课题计划》(民办发〔2015〕10号),现发布2015年民政人才队伍建设重点研究课题,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一、研究课题

(一)养老护理员队伍现状和政策研究。

(二)民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路径和发展对策研究。

二、研究方式

课题研究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由民政部人事司根据研究需要和申报情况,确定委托单位或个人,课题的具体研究工作由被委托单位或个人独立开展。

三、时间要求

承接课题15日内,完成课题思路框架设计,召开课题开题汇报会。2015年8月底前完成研究任务,提交课题研究报告。

四、质量与效果

课题研究要按照实用、适用、管用的要求,紧紧围绕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和民政职业教育教产融合需要展开。重点从“真、深、实、快、精”等方面着手。真,就是要客观、真实、准确,提出符合实际情况和客观规律的政策建议;深,就是要善于总结、归纳、提炼,提出具有大局意识和长远眼光的政策导向;实,就是要符合民政事业发展实际,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快,就是要快速、及时、高效,提出具有预见性和说服力的政策意见;精,就是要精雕细琢、精益求精,提出高质量和高水平的政策主张。

五、课题投标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部各司(局)、全国老龄办、各直属单位,各有关院校、研究机构均可投标。

(二)课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课题研究必须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提出既有理论分析依据,又具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和措施。课题报告不少于15000字。

(三)若单个课题有效投标单位少于2家,自动流标。

六、课题申报条件

(一)课题负责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水平和时间,并能作为课题的实际主持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课题组成员需对所申报的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相关的研究成果。

七、经费补助

民政部对课题研究给予适当资助。

八、申报安排

请申报者于2015年3月26日前将《民政部招标课题申请书》一式两份报送学校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cdsk@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舜耕校区办公楼710房间

联系人:于楠楠 徐 彬

联系电话:88525885(内线65885)

附件:民政部招标课题申请书.doc

科研处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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