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安排、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3       单位: 教务处       浏览:

为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规范、运行有序,信息传达及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教学安排

一、上课时间:在校生3月14日报到,3月16日开始上课(单周)。公选课自3月16日开始上课。

二、上课要求:各教学单位通知任课教师认真核对教学任务,明确上课时间、地点。

期初教学检查

一、检查内容

1.任课教师(含外聘、外籍和兼职教师)的排课、到课、上课情况。重点检查教师是否严格按教学计划、教学日历、教学课表安排教学;检查教师的课堂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情况;是否按时上、下课,有无随意调(替)停课现象。

2.学生到课、听讲、学习情况。主要检查学生是否按时到课,有无早退及旷课情况,以及课堂纪律、课堂听讲和学习气氛等情况。

3.各教学场所(教室、实验室、计算机房、语音室、体育场等)设备设施准备、运行、使用以及环境卫生情况。

4.教学计划、教学课表安排、运行、执行情况,教学信息的沟通传达情况。

5.教材的到位、领取和发放情况。

6.教学、行政管理和保障服务环节运行及配套服务情况。

二、检查时间

本次教学检查时间为3月16日至3月20日。

三、检查形式、组织及要求

本次检查实行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自查为主,教务处负责组织进行实地检查和随机抽查,重点抽查各教学单位教学检查工作开展和执行情况,了解和掌握全校期初教学运行总体情况。

(一)教学单位自查

1.要认真组织、部署并制定具体检查方案,开课前应向本单位师生传达教学检查方案、内容和要求。任课教师应认真核对上课时间、地点,特别是分单双周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

2.单位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的教学准备、教学运行、教学资源保障情况认真进行自查,坚持每日不定期巡视、检查,抓好、抓细、抓实日常管理和服务,通过巡视、检查全面了解教学准备情况和期初教学运行状态,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

3.对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及个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处理。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应立即上报教务处和相关部门,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提出建议方案,送交有关部门以尽快解决。

4.在自查的基础上,依据检查内容进行认真总结、整改,整改方案要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总结材料(纸质版)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审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和电子文档于3月27日(星期五)前报教务处质量监督与评估科(燕山校区办公楼517室),该科邮箱:zhiliangke517@sdufe.edu.cn

(二) 学校检查

1.教学督导委员会、教务处等相关部门组成教学检查组,到各校区教学场所进行实地检查和随机抽查。

2.结合各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情况,在全校范围通报检查结果。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严重违反学校教学管理规定引起教学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根据《山东财经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暂行办法》(政教[2012]4号)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问责和严肃处理。

教务处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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