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加强师生沟通,促进教师提高教学水平,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强化课堂教学质量监控,经研究决定,于2月3日开始对本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进行网上评价,现将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本学期为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授课的所有教师(含外聘、外籍教师及行政兼职人员)。
二、评价时间
2015年2月3日至3月3日。
三、评价要求
1.应秉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评价。
2.应单独完成评价任务,不得请他人代评。
3.给任课教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尽量具体、言简意赅,以便于教师进一步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
4.对本人本学期修读课程的所有任课教师全部评价完毕后,方能进入成绩查询或选课系统。本评价系统与考试成绩查询、网上选课等系统相关联,希望同学们按时评价,以免影响后续成绩查询和选课等。
5.任何单位和教师不能有影响学生公平、客观评价的倾向性提示。
四、评价方法和流程
1.同学们登录我校校园网主页,依次点击页面右侧“快速通道”中的“教务管理”“学生入口”“用户登录/LOGIN”窗口,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登录进入,用户名和密码注意区分大小写。如遗忘登录密码,请与您所在学院的教学办公室教学秘书联系获取。
2.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点击“教学质量评价”任务栏,在显示课程中逐项选取所评价课程,按照一级指标对应的评价内容(共10项)认真对该课程的任课教师进行评价。
3.在评价过程中,每评完一门课程点击“保存”,全部课程评价完毕再点击“提交”,即完成本次评价,否则评价数据无效。每门课程点击保存前在“其他评价与建议”留言栏中可以填写给任课教师的建议和意见(任课教师只能看到学生的留言内容和最终评分结果,学生对教师的评价结果不会对学生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评定产生任何影响)。
4.网上评教工作截止后(2015年3月4日),将关闭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质量评价”功能,届时同学们将无法再登录评教系统。
五、评价结果
教师可于下学期开学三周后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看本人的评价结果和学生留言。
请各学院做好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网上评价的动员、宣传和组织工作,通知学生按时评教,保证评价结果真实、有效。下学期初将在评教报告中公布各学院的学生参评情况。
如有其它疑问和不明事宜,请与教务处质量监督与评估科联系。
联系电话:88596271 联系人:王老师 陆老师
教务处
2015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