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型活动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20       单位: 保卫处       浏览:

各教学院部(科研机构)、各职能部门、各教辅单位:

随着学校社会知名度和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我校举办和承办的文艺演出、体育比赛、报告会、招聘会等大型活动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安全保卫工作面临的形势也越来越严峻。2012年10月9日,学校颁布了《山东财经大学大型活动安全管理规定》(党发〔2012〕16号),对大型活动安全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近期发现,大部分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履行审批程序,落实安保措施。但也有个别单位在校内擅自举办、承办大型活动,不按学校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给校园安全带来了安全隐患。在当前反恐、维稳、治安形势日趋严峻复杂的情况下,为进一步规范大型活动安全管理,确保大型活动安全、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园大型活动是指体育比赛、文艺演出、讲座、报告会、展览、展销、人才招聘会、校外人员在学校组织有大型考试等。

二、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活动或提供场地单位完全承担安全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大型活动的安全责任人。大型活动极易发生拥挤、踩踏、火灾等重大事故,组织单位一定做好预防工作,确保大型活动的绝对安全。

三、大型活动必须提前书面申请,一事一报。申请单位应认真填写《山东财经大学大型活动审批表》,安全措施必须具体、明确,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申请。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保卫处)对现场安全、应急预案和安全措施审核通过后,交校长办公室审批。

四、大型活动被批准后,组织单位不得随意变更活动内容。审核和批准部门发现大型活动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的,可责令组织单位消除安全隐患或取消活动。

五、有校外团体、个人来校参加的大型活动,组织单位必须提供其详细情况;商业性活动原则上不予批准。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1月20日

附件1:大型活动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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