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警示
发布时间:2014-11-20       单位: 保卫处       浏览:

〔2014〕1号

公安机关通报,近期驻济高校共发案数十起,涉案总额225813元,其中入室盗窃案、诈骗案件居多,敲诈勒索案、寻衅滋事案各1起。

一、发案特点和原因分析

(一)各类盗窃案件居高不下、比例不断攀升。盗窃案件占到了总案件数的63.64%。在大学校园里,图书馆、教学楼、体育场、食堂等场所是同学们手机、电脑、银行卡以及自行车等个人物品被盗的重点场所,且宿舍是盗窃案的高发场所,由于学生对贵重财产保管不当,安全防范意识不强,宿舍管理松懈,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如:2014年10月2日16时50分,侯某某(女,21岁,山东XX学院大三学生)报警称:宿舍同学的三台笔记本电脑被盗。

(二)诈骗手段不断翻新,案值呈放大趋势。通过分析诈骗案件案情,同学容易上当受骗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安全防范意识不高,容易落入骗子的圈套。二是不加选择地结交朋友。三是缺乏社会生活经验和辨别能力,给骗子以可乘之机。四是求人办事心情迫切。有时为了助学、兼职而轻率交友行事,导致上当受骗。如:2014年10月28日18时许刘某报警称,在10月25上午8时许在XX学院宿舍用手机上网时发现一条办理信用卡的广告,在办理信用卡(额度2万)时,对方以需要先测试其还款能力为由让其分多次还款汇到一张农业银行的账号上并声称测试后再将钱全部返还,才能发信用卡,截止2014年10月28日17时许,总共被诈骗22900元。遂报案。

(三)敲诈勒索案、寻衅滋事案件偶有发生。山东XX学院杨某某报警称,2014年10月13日14时许在山东现代学院附近,被王某和高某某诈勒索8000元现金。2014年10月25日23时许,济南XX学院的学生付某某报警称被人打。经公安机关调查,2014年10月25日晚上,有人加了报警人的QQ号码,对方与报警人聊天,约报警人在其学校门口等着见面,到了22时30分许,对方三人驾车赶到,并无故殴打报警人。

二、工作对策:

各单位要继续加强法制安全教育力度,分利用微博、校园网等有效途径,创新教育内容和教育形式,加大师生防骗、防盗意识、防范知识等宣传教育,做到入耳、入脑、入心,做好自身及宿舍财物、个人账户等安全管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堵塞防范漏洞。

保卫处

201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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