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纳入省直医疗保险前的准备工作,依照《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山东省社会保险事业局鲁社保发〔2012〕24号文件要求,对省直事业单位进行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数据采集,现将我校信息采集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正式编制的在职人员和退休(职)人员。离休、享受副省级待遇的不在此范围内。(由人事处核定人员)
1、参保人员填写《省级直管单位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基本信息表》
参保人员个人的基本信息由本人填写,年工资总额和月平均工资额由人事处填写。异地工作人员和退休异地安置人员如实填写,单独报送。《省级直管单位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基本信息表》由本人签字后交所属单位,由所属单位汇总后报人事处,填表说明详见附件。
2、参保人员所属单位汇总本单位参保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表
各单位负责收集、审核本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个人基本信息表,离退休工作处负责收集、审核离退休人员个人基本信息表,并于规定时间报送人事处。
各单位指派一名联系人,填写《批量增员模板》,请对照格式说明内容认真填写,需要填写数字或字母的地方按照填写内容以数字或字母的形式填写,汇总本单位人员基本信息,并确保《批量增员表》上的信息与《省级直管单位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基本信息表》内容一致。填表说明详见附件。
人事处负责审核参保人员所填写的《省级直管单位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基本信息表》信息,审核无误后交校办统一盖章。
1、《省级直管单位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基本信息表》的纸质文档一式两份,要求按A4标准公文纸打印;
2、《批量增员表》提供纸质打印和电子材料各一份,纸质材料需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anwen8210@126.com。
3、保健人员、建国前老工人、退职人员、工伤人员、1-6级伤残军人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医保登记和信息采集工作是医疗保险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涉及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因此,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集中力量,认真填报,仔细核对,确保采集到的信息准确无误。
2、各单位指派一名联系人负责汇总、审核本单位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表和填写批量增员模板,务必在2014年11月7日前交人事处,材料报送至如下地点:
舜耕校区的单位交人事处舜耕校区办公楼1112房间,联系人:韩雯。
燕山校区的单位交人事处燕山校区办公楼432房间,联系人:夏咏冰。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联系,联系人:韩雯,联系电话:82911867。
附件1:省级直管单位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基本信息表.doc
附件2:省级直管单位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基本信息表填表说明.doc
附件3:批量增员模板.xlsx
附件4:批量增员格式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