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规范、运行有序,信息传达及时,现将教学安排和期初教学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部分 教学工作安排
一、上课时间与要求
在校生9月5日报到,9月7日开始上课(单周)。公选课自9月7日开始上课。新生9月8日报到,9月14日开始上课(双周),2015经济学(实验班)开课时间另行通知。
各教学单位通知任课教师认真核对教学任务,明确上课时间、地点。
二、成绩录入
上学期放假前部分老师因事未能完成成绩录入工作,成绩录入系统再次开放至11号,请老师们抓紧完成录入工作,以免耽误补考。
上学期成绩录入错误需要更正的老师,请按照程序办理,并带全相关复印材料,时间截止到9月18日。
三、考试工作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在9月7日至9月13日之间进行,继续使用一卡通在网上完成缴费环节。
2015-2016年第一学期开学初补考预计在第四、五周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015级新生入学文化课测试工作初步安排在9月24日下午进行。
第二部分 期初教学检查工作
一、检查内容
1.任课教师(含外聘、外籍和兼职教师)的排课、到课、上课、下课情况。重点检查教师是否严格按教学计划、教学日历、教学课表安排教学及实验实训课程;检查教师的课堂教学组织、课堂讲授及教学效果情况;是否按时上、下课,有无随意调(替)停课现象。
2.学生到课、听讲、学习情况。主要检查学生是否按时到课,有无早退及旷课情况,以及课堂纪律、课堂听讲和学习气氛等情况。
3.各教学场所(教室、实验室、计算机房、语音室、体育场等)设备设施准备、运行、使用以及环境卫生情况。
4.教学计划、教学课表安排、运行、执行情况,教学信息(尤其是有调整变化)的沟通传达情况。
5.教材的到位、领取和发放情况。
6.教学、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服务环节运行及配套服务情况。
二、检查时间
本次教学检查时间为9月7日至18日(2015级新生9月14日开始上课)。
三、检查形式、组织及要求
本次检查实行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自查为主,教务处负责组织进行实地检查和随机抽查,重点抽查各教学单位教学检查工作开展和执行情况,了解和掌握全校期初教学运行总体情况。
(一)教学单位自查
1.要认真组织、部署并制定具体检查方案,开课前应向本单位师生传达教学检查方案、内容和要求。任课教师应认真核对上课时间、地点,特别是分单双周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
2.单位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的教学准备、教学运行、教学资源保障情况认真进行自查,坚持每日不定期巡视、检查,做好日常管理和服务,通过巡视、检查全面了解教学准备情况和期初教学运行状态,积极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
3.对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及个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处理。
4.在自查基础上,依据检查内容进行认真总结、整改,整改方案要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总结材料(纸质版)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审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和电子文档于9月25日(星期五)前报教务处质量监督与评估科(燕山校区办公楼517室),邮箱:zhiliangke517@sdufe.edu.cn。
(二) 学校检查
1.教学督导委员会、教务处等相关部门组成教学检查组,到各校区教学场所进行实地检查和随机抽查。
2.结合各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情况,在全校范围通报检查结果。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严重违反学校教学管理规定引起教学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根据《山东财经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暂行办法》(政教〔2012〕4号)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问责和严肃处理。
教务处
201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