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5级新生落户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07       单位: 保卫处       浏览:

各学院: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学校保卫处现开始办理2015级新生的落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学院为单位收取需落户学生的录取通知书和户口迁移证,不迁户口的学生报送电子版《山东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根据鲁公发〔2007〕289号文件通知,山东省内应届研究生学生户口在原学校的,可迁户口,其他山东省内学生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省外学生自愿迁移户口。

二、各学院根据所在校区分别办理落户手续(以各学院办公所在地为准):

1.燕山校区: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统计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艺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燕山学院。

户口迁移地址为:济南市二环东路7366号 山东财经大学。

2.舜耕校区:经济学院、财政税务学院、金融学院、保险学院、国际经贸学院、体育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数量经济学院、国际交流学院。

户口迁移地址为:山东财经大学(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40号 舜玉路派出所)。

3.所有研究生户籍全部落户至舜耕校区。

三、分类报送

(一)需落户学生收取:

1.录取通知书;

2.户口迁移证;

3.照片:

燕山校区:一张电子版照片(一寸白底免冠照片,文件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码),电子版照片以班为单位传至学校户籍科电子邮箱:sdcdhjk@163.com;

舜耕校区:一张一寸免冠照片(黑白彩色都可),照片背面写明班级和姓名。

注:将需迁户口学生的录取通知书与户口迁移证一一对应,即一份户口迁移证与一份录取通知书对应,放在一起。并用铅笔在户口迁移证的右上角写明本人身高及身份证有效期即: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二)不迁户口学生(含省内新生)分为“济南市户口”和“外地不迁户口” 。

“济南市户口”是指学生户口在济南市六区,即:市中区、天桥区、历下区、槐荫区、历城区、长清区;其他都属于“外地”情况。

“外地不迁户口”的学生,请各学院以校区办公所在地为准,以班为单位分别填写电子版《山东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燕山校区)》和《山东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舜耕校区)》(电子表格至学校文件交换下载,提取码:1166。《信息登记表》内已有信息为固定项,填表时直接复制即可)。各班填写完信息后,每班出一名代表到学校户籍科将本班信息导入公安系统。

所有外地不迁户口的学生在校期间可按需申领《居住证》。

四、注意事项

1.落户手续一次性办理,入校时不迁者,以后不再单独办理落户手续。

2.“户口迁移证”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证件,不得涂改、损坏。凡填写有误的,要重新更换新的“户口迁移证”,私自涂改迁移证作废。本通知要求注明的信息一律使用铅笔填写。

3.“户口迁移证”必须与“入学通知书”上的名称(所有汉字),居民身份证号码与填写的“出生日期”必须完全一致否则不予落户。

4.“户口迁移证”中:“籍贯”与“出生地”项必须详细至所在区或县,否则无法落户。

5.“户口迁移证”必须是电脑打印,字迹清晰,如果是手工填写必须注明原因,骑缝线上应填有编号,否则不予办理落户手续。

请各学院务必于9月18日前,将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报送学校保卫处户籍科。

燕山校区:办公楼803房间 电话: 88525846内线65846

舜耕校区:办公楼1116房间 电话:82911166内线71166

保卫处户籍科电子邮箱:sdcdhjk@163.com

附件1:山东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燕山校区).xls

附件2:山东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舜耕校区).xls

保卫处

2015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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