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山东财经大学2015年国际交流与合作专项——课程国际化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15       单位: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浏览:

各学院:

根据《山东财经大学2015年国际交流与合作专项——课程国际化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政外〔2015〕2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申报山东财经大学2015年国际交流与合作专项 ——课程国际化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依据《山东财经大学2015年国际交流与合作专项——课程国际化项目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进行。

项目申报应以学院为单位。

二、资助内容与额度

该项目旨在通过邀请境外专家参与国际化课程建设,促进我校自身课程体系的完善和课程质量的提高;鼓励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开设前沿性或跨学科性课程,

2016年学校计划资助课程项目总数控制在15门左右,每个学院原则上不超过1门,每门课程资助2.5-3.5万元,不足部分由学院承担;聘请港澳台专家开设的课程,每门资助2万元。根据课程效果对项目实施动态管理。

三、具体事项安排

1.请各学院根据学科建设规划,利用暑期时间抓紧做好项目的论证和意向函的落实工作。

2.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3.报送材料包括:(1)《山东财经大学“课程国际化项目”申报表》2份,见附件2;(2)《山东财经大学 “课程国际化项目”课程登记表》2份,见附件3;(3)《境外专家来校工作意向函》1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lgary@163.com。

4.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受理申报材料,并会同研究生院、教务处等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所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校园网公示发布。

5.材料报送地点:舜耕校区办公楼1216房间

联系人:张雷,联系电话:88525287(内线65287)。

附件1:政外[2015]2号.doc

附件2:山东财经大学“课程国际化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3:山东财经大学 “课程国际化项目”课程登记表.doc

附件4:境外专家来校工作意向函.doc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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