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暑期处级干部学习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20       单位: 组织部       浏览:

各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为推进学校“一体两翼”战略和“特色名校”工程、“凝心聚力”工程,全面深化学校各项改革,使全校处级干部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校党委研究决定,于暑假末举办2015年暑期处级干部学习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学校领导、全体在职处级干部;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8月31日-9月2日(3天);

地点:东方学院、泰安市委党校。

三、学习培训内容

1. 听取关于高等教育发展及高校改革、干部队伍建设及干部素质提升等专题报告。

2. 卓志等校领导进行工作部署。

3. 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总结及整改部署。

4. 分组学习讨论教育部领导讲话、专家专题报告、卓志等校领导的工作部署、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总结及整改部署、我校“十三五”规划和综合改革问题、我校科研认定标准及相关制度办法、教授评定标准及教授任期考核标准等。

5. 听取部分党政职能部门工作汇报和各学院任期目标进展情况汇报。

(1)部分职能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参加范围:学生工作部(处)、发展规划处、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国际交流合作处、就业指导处等10个处室主要负责人。

(2)各学院任期目标进展情况汇报。参加范围:24个教学单位的院长、主任。

(3)要求:简明扼要、直奔主题,每人不超过10分钟。主要陈述:①2015年以来职能部门的工作情况;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以来各学院所做的工作;②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上述单位(部门)均要形成文字材料,并于 8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发至jypxzzb@sina.com,同时准备好会议发言使用的PPT。

四、学习要求

1. 全体处级干部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深刻理解学习班的目的,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珍惜学习机会,以学习促工作,结合部门、单位和个人实际,认真学习思考,切实规划好新学期工作。

2. 严格遵守学习纪律,按时参加学习,一般不准予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须按规定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经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3. 参学人员于8月30日到东方学院报到时每人交纳100元伙食费,各单位、各部门收齐后集中交到会务组。

4. 厉行节约,请参学人员自备学习文具等用品(记录本、笔等)。

六、乘车时间和地点

2015年8月30日15:00,燕山、舜耕校区办公楼前。

联系人:刘洪涛15106977716 张芳颖13869187366 杨立忠15168868697 郑 敏13953109935

党委组织部(党校)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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