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学生缴费的通知(重发)
发布时间:2015-07-06       单位: 财务处       浏览:

2012—2014级全体同学:

为了保证新学期选课、注册顺利进行(选课安排见教务处通知),根据鲁价费发[2013]136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本次学生宿舍调整情况及学生公寓收费管理相关规定,现将有关缴费具体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位同学遵照办理。

一、缴费范围

所有在校的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

二、缴费项目及标准

1.学费

按所学专业标准缴纳,明细见下表:

专 业

收费标准(元/年)

文史类(14级)

4000

外语专业(12-14级)

4000

理工类(14级)

4500

体育专业(12-14级)

4500

艺术类(14级)

8000

经、管、法、文专业及相关热门专业(12-13级)

3400(热门专业3740)

理工类及相关热门专业(12-13级)

3600(热门专业3960)

艺术类(12-13级)

6000

中外合作办学(12-14级)

15000

信息系统与信息管理(软件外包12-14级)

8800

学术型硕士(2014级)

8000

专业型硕士(2014级)

10000

学术型博士

10000

2.住宿费

按实际入住公寓标准缴纳,明细见下表:

公寓楼号

收费标准(元/年)

舜耕校区1——9号公寓

800

舜耕校区10、11、12号公寓

1200

舜耕校区13、14、17、18号公寓

800

舜耕校区19、21号公寓

1000

圣井校区学生公寓

1200

燕山校区1、2、3、6号公寓

600

燕山校区5、9号公寓

研究生1200,本科生1000.

燕山校区4、10号公寓

800

燕山校区7、8、11号公寓

1000

明水校区学生公寓

1200

3.保险费

2012级学生需缴纳2015—2016学年度大学生医疗保险费40元。

三、缴费方式

银行批量代扣是缴费的唯一形式。学校不受理任何现场交费业务。

请各位同学在2015年8月24日之前务必将至少多于应缴费用总额10元的款项存入各自的专用银行卡中,学校从8月24日起按照每位同学应缴费金额,从银行卡中扣收。

缴费票据由学生所在学院转发,务必妥善保管,丢失不补。

四、注意事项

1.不在学校住宿的同学务必在放假前把走读证明送到财务处收费科(燕山校区或舜耕校区)。

2.因未按规定办理导致扣款失败而影响选课的学生,后果自负。

3.学校统一开设的银行卡,是学生在校期间的专用缴费账户。除每年用于缴纳学杂费外,日常奖助学金等的发放均使用此账户,希望同学妥善保管。如不慎丢失,请持有效证件到就近的农行网点补办新卡并及时到财务处收费科更改新的卡号。

注:本通知为重发件,较原通知变更部分已用红色标注。

财务处

201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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