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30       单位: 研究生院       浏览:

各专业学位培养单位:

为了加强专业学位课程建设,强化案例教学,提高我校专业学位教学水平,扎实推进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经研究决定启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具体方案如下:

一、案例库建设的立项申请和评审

(一)立项申请

1.案例范围

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的内容应尽可能覆盖各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的核心课程,适度照顾选修课程,避免案例过于集中于某一领域或极少数课程。

2.项目申报

(1)案例库的申报与编写采用主编负责制。每部案例库设主编一人,负责落实案例的选题、编写者选定、修改、校对等工作;可根据需要设副主编1-2人;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与实务界人士联合开发教学案例。

(2)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的主编和副主编应当是参与专业学位教学和培养工作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

(3)申报者应于2015年7月10日前提交《山东财经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书》电子版至tanyongming@sdufe.edu.cn, tanlu002@163.com。

(二)评审立项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2015年拟立项建设4个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

(三)经费支持

1.学校对批准立项建设的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给予10000元的建设经费。批准立项时,给予5000元的启动经费;案例库验收合格后,再给予5000元的剩余经费。

2.案例库编写经费应该做到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挪作他用。

二、案例库的编写要求

(一)案例库的内容

1.案例构成

每个案例库中应包含15个以上的案例,其中本土性案例不得少于60%。改编、引进或购买的案例可进入案例库,但其中原创性案例不少于70%。所编写的案例应避免过于明显的指向性。

案例库中的案例一般分为综合课程案例、单一课程案例、知识点案例。综合课程案例是指涉及多门课程知识的案例;单一课程案例是指只涉及到某一门课程多方面教学内容的案例;知识点案例是指只涉及到某一门课程中某一特定知识内容或知识点的案例。

2.案例设计

案例库中的案例,应当根据所依托的专业学位的特点,以提升学生的职业能力为导向,面向特定职业领域,在案例选题、背景资料、课堂计划、分析思路、思考题的设计等方面,注重培养学生适应相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

案例库中的每个案例,应当符合如下要求:(1)真实性。案例取材可通过调研、采访、参与或从已有文献资料中摘编等方式获得,其内容必须真实,个别具有保密性的内容或数字可在合理范围内处理,但需注明。(2)典型性。案例内容要在所属学科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能够反映所学的相关理论知识。(3)客观性。案例应是从客观角度陈述,与实践紧密结合,不带有任何个人观点和倾向。(4)时效性。案例内容应符合当前实际以及未来发展的方向,并能够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使用。(5)创新性。案例的选材和内容应该具有一定的创新性,附需要学生讨论的问题,给学生思考的空间,启发学生独立解决问题。

(二)案例库的形式要求

1.案例库中的案例应当包括文本和多媒体课件两部分。每个案例文字部分的篇幅一般在0.3万字以上;多媒体课件应做到文字、图片、表格乃至动画相结合,每个案例的授课时间原则上为1课时。

2.案例需以实际企事业单位的有关事实或者诉讼案件等为原型进行编写。

3.格式与体例

(1)案例库名称:案例库的正式名称为《山东财经大学+专业学位名称+课程名称+教学案例库》。如《山东财经大学会计硕士会计学教学案例库》、《山东财经大学金融硕士金融学教学案例库》等。

(2)中文摘要及关键词:摘要在300字以内,概括案例的主要内容;关键词3-5个。

(3)引言:主要是对该案例背景的介绍,包括案例的行业、单位、基本情况介绍(人员组成情况、单位规模、单位组织结构等)、时间、地点、主要人物、主要事件等信息。

(4)正文:根据案例教学的要求,详细完整地叙述整个案例,包括案例单位的具体情况、案例的过程及结果、参与人员情况、相关数字、表格等信息,叙述要客观中性,不带有任何偏向色彩,不带有引导性。

(5)注释:需要注明的案例中对真实情况的修改部分或者需要进行特殊说明的事项。

(6)思考题:结合案例设计不少于3个思考题,题目设计应有助于引导学生多方面学习和查找资料,启发学生思考,便于组织讨论,促使学生综合运用应掌握的专业理论及实践知识。

(7)附录:需要学生了解的但不能放在正文中的相关材料,如表格注释、数字说明等。

(8)参考文献:列示引用或者参考的其他文献。

(9)案例使用说明:由任课教师参考但不展现给学生的部分内容,包括教学目标、案例涉及的知识点、案例分析思路、背景信息、案例要点、课堂计划、思考题答案要点等教学辅助信息。

(10)其他需要注明的事项。

案例库格式与体例见附件2。

三、案例库的验收

立项案例库的验收采用材料评审和教学演示相接合的方式。

(一)成果提交

本次启动的案例库建设项目,应当于2015年10月20日提交一式5份由项目负责人(案例库主编)签字的案例库文本和电子文档一份,提交至研究生院。

(二)材料评审

1.案例库文本评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案例库文本材料的评审,评审通过的案例库材料再进入教学演示验收阶段。

2.教学演示验收。研究生院组织案例库的教学演示验收,案例库负责人以模拟教学的方式演示部分案例研究的成果。模拟对象可以是学生和教师,每次演示时须有3位验收专家到场参加验收。

3.修改与完善。未通过评审的案例库材料返回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修改,修改时间一般不能超过2个月。

联 系 人:谭永明 谭璐

办 公 室:舜耕校区办公楼809室 810室

办公电话:82911146 82617572

电子邮箱:tanyongming@sdufe.edu.cn tanlu002@163.com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5年6月30日

附件1:山东财经大学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山东财经大学XX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格式与体例.doc

学校概况 组织机构 师资队伍 科学研究 人才培养 合作交流 招生就业 校园服务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 | 技术支持:网络信息中心 | 鲁ICP备05001933号-2 | 燕山学院 | 东方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