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财经大学统计学专业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13-10-08       单位: 统计学院       浏览: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为非学历教育,可申请获得硕士学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实施办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硕士、博士学位暂行规定》,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山东省学位委员会批准,山东财经大学统计学院在济南举办统计学专业在职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招收专业

我校统计学为国家授权一级学科,下设经济统计学、金融统计学、数理统计学三个二级学科。本年度只招收可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的二级学科的专业经济统计学和金融统计学。

二、报名条件

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含专科学历)的在职人员,经审核后免试入学。具有本科学位证书的,可以在通过全国统考和论文答辩后颁发硕士学位证书。大专学历者可以报名学习,但只能颁发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截止时间调整至10月31日。

2.报名手续: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同等学历水平的证明、3张近期正面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研究生课程班学员登记表(见附件)到山东财经大学燕山校区1号教学楼5楼统计学院办公室报名。

3.收费标准:按学校有关规定,学费10000元,教材及相关材料费500元。

三、授课与考核

本年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计划10月份开班;按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实施教学计划;由教学经验丰富的博士和硕士生导师授课,教学形式采取教师讲授、专题讨论等多种方式;学制两年(授课一年半,论文半年),不脱产学习,周末上课,每月1-2次;课程考试由统计学院统一组织。如果要申请硕士学位,需要参加由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外国语和经济类综合两门课程考试。

四、颁发证书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共开设十二门专业课,全部课程成绩均合格者,颁发《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通过全国统考并通过论文答辩的可申请硕士学位。注:全国统一考试必须在学士学位满3年整后申请考试,每人有六次考试机会,学员务必于第一次参加考试后的连续六年内通过考试,否则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五、学位申请与授予

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2)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六年内完成我院组织的全部课程,并通过英语经济学综合课的全国统一考试。

2.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及全国统考后办理学位论文课题开题的有关手续,交纳答辩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批准可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六、报名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山东财经大学燕山校区1号教学楼5楼统计学院办公室(可乘49路、K107路、K50、121、k56路公共汽车在山东财经大学站下车),邮编:250014

联系电话:0531-88525951 13153009167

联系人:程老师冷老师

电子邮件:tongjixueyuan@163.com

附件1:在职研究生.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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