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安排、教材发放、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09       单位: 教务处       编辑: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浏览:

为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规范、运行有序,信息传达及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教学安排

一、上课时间:在校生9月10日报到,9月11日开始上课(单周)。公选课自9月15日开始上课。

2014级新生9月12日报到,9月15日开始上课(双周)。

二、上课要求:各教学单位通知任课教师认真核对教学任务,明确上课时间、地点。

教材发放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老生教材9月10日(星期三)发放(具体时间见附件1),2014级新生教材9月13日(星期六)、9月14日(星期日)发放(具体时间见附件2)。

期初教学检查

一、检查内容

1、任课教师(含外聘、外籍和兼职教师)的排课、到课、上课情况。重点检查教师是否严格按教学计划、教学日历、教学课表组织教学,检查教师的课堂教学及课堂教学效果情况;是否按时上、下课,有无随意调(代)停课现象。

2、学生到课、听讲、学习情况。主要检查学生是否按时到课,有无早退及旷课情况,以及课堂纪律、课堂气氛等情况。

3、各教学场所(教室、实验室、计算机房、语音室、体育场等)设备设施准备、运行、使用以及环境卫生等情况。

4、教学计划、教学课表安排、运行、执行情况,教学信息的沟通传达情况。

5、教材的到位、领取和发放情况。

6、教学、行政管理和保障服务环节运行及配套服务情况。

二、检查时间

本次教学检查时间为9月11日至17日(2014级新生9月15日开始上课)。

三、检查形式、组织及要求

本次检查实行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教务处负责组织进行实地检查和随机抽查,重点抽查各教学单位教学检查工作开展和执行情况,全校教学运行总体情况。

(一)教学单位自查

1、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部署,并制定具体检查方案,向本单位师生传达教学检查方案及内容,坚持每日不定期巡视、检查。任课教师应认真核对上课时间、地点,特别是分单双周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

2、教学单位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的教学准备、教学运行、教学资源保障情况认真进行自查,通过巡视、检查全面了解教学准备情况和期初教学运行状态。

3、各教学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及个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处理。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应立即上报教务处和相关部门,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提出建议方案,送交有关部门,以尽快妥善解决。

4、各教学单位要在自查的基础上,依据检查内容进行认真总结、整改,总结材料(纸质版)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审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和电子文档于9月26日(星期五)前报教务处质量监督与评估科(燕山校区办公楼517室),该科邮箱:zhiliangke517@sdufe.edu.cn

(二)学校检查

1、教学督导委员会、教务处等相关部门组成教学检查组,到各校区教学场所进行实地检查和随机抽查。

2、教务处结合各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情况,汇总检查结果并在全校范围通报。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严重违反学校教学管理规定引起教学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根据《山东财经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暂行办法》(政教[2012]4号)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附件1、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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