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以学校名义违规招生办班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11       单位: 纪委、监察处       浏览:

各学院、各单位:

高考录取工作前夕和进入暑期后,学校纪委、监察处、招生办公室多次接到考生和家长投诉,反映有个别学院打着“山东财经大学”的旗号,以所谓“试点本科”、“实践考核本科”、“中外合作办学”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或者与社会上其他单位联合办班,向学生收取高额费用,并允诺高考落榜生交纳一定费用即可进入我校学习,最终可获得国家承认电子注册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等等。这些违规招生和办班行为,严重扰乱了我校正常招生录取和教学工作秩序,影响了我校的声誉,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为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校党委部署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按照学校关于招生工作规定,除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与社会考试服务中心外,其余各单位、各学院都不准假借学校名义以“试点本科”、“实践考核本科”、“中外合作办学”等名义违规办班招生和联合办班,已经开办的要立即停止,并做好善后工作。

二、对无视学校三令五申,违反学校规定违规招生办班的行为,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经查实,学校将严肃追究主办单位、学院党政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依纪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在全校点名通报。

三、各单位、各学院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立即进行排查自纠。同时,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违规招生行为的监督管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学院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对此项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招生办班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由党政主要领导共同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9月11日(周四)下班前报送学校纪委办公室(燕山校区办公楼416房间,电话82617961)。

四、欢迎广大师生、社会群众对假借学校名义进行各类违规招生办班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电话:88596235。

纪委 监察处

2014年9月11日

附件:招生办班情况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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