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近年来,在校党委、校行政的领导下,学校各单位、各部门紧紧围绕学校内涵发展大局,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在学校学科建设过程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学校取得博士学位授予权做出了重要贡献。为了总结经验,奖励先进,学校党政联席会决定,对在学科建设主要是在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总结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工作,彰显学科建设成效,表彰学科建设先进,激励全校师生积极投身于研究生教育和学科建设工作,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和学科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评选条件
1. 学科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高度重视学科建设与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学科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学校有关学科建设的各项管理规定,在学科建设主要是在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突出成绩。
2. 学科建设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具有较强的学科建设工作水平和能力,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服务意识强,科研与教学成果显著,在学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工作中贡献突出。
三、评选办法
1. 学科建设先进集体由各学院自愿申报。
2. 学科建设先进个人实行限额申报(见附件1),学院按申报限额推荐相关人选。
四、评选程序
1. 学科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采取以学院为单位申报、学校组织专家组评议、校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的方式进行。
2. 各学院按照“山东财经大学学科建设先进集体”、“山东财经大学学科建设先进个人”评选条件,进行申报和推荐,并填列“山东财经大学学科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见附件2)和“山东财经大学学科建设先进个人简况表”(见附件3)。
五、时间安排
1. 12月25日,各学院提交“山东财经大学学科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和“山东财经大学学科建设先进个人申报表”纸质版5套至舜耕校区办公楼810室,电子版发送至tanlu002@163.com。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2. 12月26-27日,研究生部(学科建设办公室)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评议,将评议结果提交学校党政联席会审议决定。
3. 学校将按照工作部署,组织召开“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工作会议”,对学科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六、奖励办法
1. 学科建设先进集体评选11个,设一等奖3个,每个学院奖励10万元;二等奖3个,每个学院奖励8万元;三等奖5个,每个学院奖励6万元,并颁发“山东财经大学学科建设先进集体”奖牌。奖励基金使用执行《山东财经大学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政研〔2012〕14号)的规定。
2. 学科建设先进个人评选15人,每人奖励1万元,并颁发“山东财经大学学科建设先进个人”奖励证书。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永真 谭璐
联系电话:82617572
Email:tanlu002@163.com
办公地址:舜耕校区办公楼810室
研究生部(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3年12月17日
附件1:学科建设先进个人申报限额分配表.docx
附件2:山东财经大学学科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docx
附件3:山东财经大学学科建设先进个人简况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