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将于2013年12月12日(下周四)下午两点,在燕山校区4号教学楼6楼4616教室举行本科教学观摩竞赛活动,并同时评选出法学院“移动教学奖”的二等奖及三等奖名单。讲课观摩竞赛涉及到法律和社工两个专业多门课程,每位参与竞赛的老师将在20分钟内,把自己丰厚的学术底蕴与娴熟的讲授方法、最前沿的理论与深刻的实践挑战、理性分析与蓬勃的热情融贯结合,力争让观摩者欣赏到一场高水平的人文社会科学授课竞赛。欢迎学校有兴趣的师生光临指导。
附:法学院“移动教学奖”评选办法
根据学校“移动教学奖”评选通知及评选暂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学院教学委员会讨论,决定实施以下评选办法:
1、法学院有1个二等奖和2个三等奖名额,这3个获奖名额最终决定权在法学院,其中的二等奖获得者将被推荐到学校竞争一等奖,如竞争成功,按学校规定,学院将会空缺二等奖,原两个三等奖不变。该教学奖奖金极为优厚(一等奖20000元,二等奖10000元,三等奖5000元),且其他配套鼓励措施到位,希望学院全体具备参选资格的老师积极报名。
2、请参选老师如实规范地填写申报表,并于2013年12月10日(下周二)下午五点前把表格送交学院办公室。请送交表格时附上学生对您的最近几个学期的评价意见或分数。
3、学院委托专人审核报表,合乎参选资格的老师将被通知继续参加教学观摩竞赛。请参赛老师准备20分钟的讲课内容、课件以及简短的教学要点或提纲。
4、2013年12月12日下午两点,法学院组织专家在燕山校区4616教室举办教学观摩竞赛,参加评奖的老师每人讲授20分钟,竞赛顺序届时抽签决定。参赛老师可以准备30份左右的教学要点或提纲,现场比赛前分发给评选专家。提纲务必简短,几百字即可。
5、竞赛评选专家团由法学院所有的教授和副教授组成,教学奖申报者回避。专家团成员在听完所有竞赛老师讲课后,会在学校给定的评选表格上,按照学校规定好的各项标准给每位竞赛老师打出分数。
6、法学院本科教学委员会在综合专家团分数意见基础上,最终确定二等奖和三等奖的获奖名单。获奖名单在学院网上公示5天后,上报学校,并同时推荐二等奖获得者继续参加学校一等奖的竞争。
7、这次“移动教学奖”评选,不仅是一次教学竞赛,更是一次学院非常重视的教学观摩活动,要求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参加,学院会做好相应的考勤工作。
时间:2012年12月12日(周四)下午两点;地点:燕山校区4号教学楼六楼4616室。
8、学院将会打印多份申报老师的申报表,提前分发给观摩竞赛的评选专家。请学院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老师(申报者除外),务必于下周四前到学院办公室领取材料,详细审阅,做好充分准备参加评选。同时要求各位专家准时到达竞赛现场,认真聆听、比较,履行好评选专家的职责和学院安排的工作。
学校关于“移动教学奖”的管理办法、评选通知、以及申报表格、申报标准及评选表格等请在学院网页上下载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