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区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和范围,经请示校领导同意,决定对明水校区道路、景点进行命名,请广大师生踊跃参与。
命名方案请发至赵峰怡老师邮箱zfyi798@163.com,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届时,我们将汇总并遴选优秀方案再次公示,并报请校领导批准后执行!
(校区平面图附后,其中1—11为道路,12-14为景点)
附件:明水校区平面图.jpg明水校区管理办公室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