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山东财经大学“2017年度科研贡献奖(格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5       单位: 科研处       浏览:

各单位:

山东财经大学“2017年度科研贡献奖(格力)”奖金由山东格力中央空调工程有限公司捐赠。山东格力中央空调工程有限公司于2002年11月29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孔维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格力中央空调系列产品及相关辅材的销售、安装和相关售后服务等。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为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水平和科学精神,治学严谨;

2.申报人为成果第一完成人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山东财经大学;

3.成果获得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2017年10月30日,且至少为下列科研成果之一:

(1)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

(2)立(结)项的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项目;

(3)获得的国家级奖项、省部级奖项;

(4)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

(5)社会服务成果。

二、奖项设置及奖金

山东财经大学“2017年度科研贡献奖(格力)”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20名,共计40名。一等奖每项奖励10000元,二等奖每项奖励5000元,三等奖每项奖励3000元。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者填写《山东财经大学“2017年度科研贡献奖(格力)”申报表》;

2.单位推荐。所在单位认真审核、评议,推荐人选;

3.学校评定。学校科研处组织专家严格按照评审标准,以创新性、学术性、应用性为导向,按照科研成果的质量、水平、层次确定获奖人选和获奖等级。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

1.《山东财经大学“2017年度科研贡献奖(格力)”申报表》一式2份;

2.申报成果中论文、立(结)项证书、获奖证书、成果引用、收录证明及应用(批示)证明等相关材料只需提交复印件;专著提交原件1份;论文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期刊目录和论文内容;外文论文一定要在汇总表中(附件2)注明发表期刊名称和发表时间;

3.所在单位汇总表一式1份;

4.请各单位于11月22日,学院统一将上述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燕山校区办公楼512房间)。电子版(申报表和所在单位汇总表)发送邮箱:sdufechengguo@163.com。

联系人:于远念, 联系电话:81791975(61975)

附件1:山东财经大学“2017年度科研贡献奖(格力)”申报表.doc

附件2:山东财经大学“2017年度科研贡献奖(格力)”单位申报汇总表.xls

科 研 处

2017年11月15日

学校概况 组织机构 师资队伍 科学研究 人才培养 合作交流 招生就业 校园服务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 | 技术支持:网络信息中心 | 鲁ICP备05001933号-2 | 燕山学院 | 东方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