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06       单位: 教务处       作者:陆兴宁       编辑:教务处      浏览: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了解我校开学以来的教学运行情况,进一步规范教学秩序,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提高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进行为期二周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12至第13教学周(11月10日至11月21日)。

二、检查方法

1.各教学单位拟定方案组织自查。自查要紧密结合“特色名校”工程建设、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精神,认真布置、措施到位、重点明确、过程严谨,确保检查实效。

2.教务处组织检查组进行抽查。通过听汇报、看材料、座谈、实地考察、听课等多种形式,对各教学单位的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进行检查。

三、检查内容

1.教学秩序、教学计划执行、教研活动开展、教学日历填写、教师课堂教学、课堂管理、上课考勤和学生到课听课、辅导答疑、教学资料归档、教师调(替)、停、补课以及按时上下课等情况。

2.实验、实践课、2014届毕业论文(设计)评定等实践教学计划的执行开展情况。

3.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检查,包括补(缓)考试卷的批阅、分析、归档和保管情况。

4.各教学单位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教师、相关教学管理人员听评课情况。

5.教师、学生座谈会召开情况。

各教学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专业特点,开展相关的特色活动,丰富检查内容,提高检查效果。

四、检查结果汇总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认真总结教学和教学管理中的成功经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制定出整改措施,以进一步促进我校教风和学风建设。

2.检查过程中的各项检查记录、座谈会材料、听课记录等原始材料要按教学档案分级管理要求,认真归档、保存。

3.本次检查的总结(总结中应含检查组织情况、实施方案、检查结果、整改措施与效果等方面)、附件4和附件5经单位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公章后于11月27日(星期四)前报教务处质量监督与评估科(燕山校区办公楼517室,舜耕校区办公楼307室,联系电话:88596271),电子版发至邮箱:zhiliangke517@sdufe.edu.cn。

4.教务处汇总各单位自查和检查组检查情况,将检查结果向全校通报。

附件1:山东财经大学期中教学检查表.doc

附件2:山东财经大学试卷检查评价表.doc

附件3:山东财经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检查评价表.doc

附件4:山东财经大学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5:山东财经大学教学单位听课成绩汇总表.doc

附件6:山东财经大学教学单位听课记录表.doc

教务处

2014年11月6日

学校概况 组织机构 师资队伍 科学研究 人才培养 合作交流 招生就业 校园服务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 | 技术支持:网络信息中心 | 鲁ICP备05001933号-2 | 燕山学院 | 东方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