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11级全体同学:
为了保证新学期选课、注册顺利进行(选课安排见教务处通知),现将有关交费具体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位同学遵照办理。
一、缴费范围
所有在校的普通本专科生及研究生。
二、缴费项目及标准
1.学费
按所学专业(入学时)标准缴纳,明细见下表:
2.住宿费
按实际入住公寓标准缴纳,明细见下表:
三、缴费方式
银行批量代扣是缴费的唯一形式。学校不受理任何现场交费业务。
请各位同学在2012年8月24日之前务必将至少多于应缴费用总额10元的款项存入各自的专用银行折(卡)中,学校从8月24日起按照每位同学应缴额,从银行卡中扣收。缴费票据由学生所在院系转发。
四、注意事项
1. 各位学生可在8月29日自查本人银行卡余额,确认是否代扣成功。
2.因未按规定办理导致扣款失败而影响选课的学生,后果自负。
3.学校统一开设的银行折(卡),是学生在校期间的专用账户。除每年用于缴纳学杂费外,日常奖助学金等的发放均使用此账户,希望同学妥善保管。
4.有关缴费事项请与财务处收费岗位联系,电话88525851,82911045。
财务处
二0一二年七月十三日